隆阳区商务局2024年惠企政策

索引号
78167090-3/20240408-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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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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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08

隆阳区商务局惠企政策

(一)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资金补助

政策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3号)。

适用对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相关标准:培育引进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依托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企业进出口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等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综合评估服务企业数量、培训人数、实现效益等因素,对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或在线交易额2亿美元以上的综合服务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咨询机构及电话:隆阳区商务局,电话:0875-3037795。

(二)加快推进海外仓发展补助资金

政策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3号)。

适用对象:租赁、建设运营海外仓的企业。

相关标准:鼓励中小企业采取租赁等方式加强与海外仓企业合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重点布局南亚东南亚公共海外仓。企业投入运营满1年以上的公共海外仓,按仓储面积、服务企业数量等因素给予贴息支持和不超过300万元的仓储设备投入资金支持;企业整体租赁海外仓使用满1年以上、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且年使用操作费用超过10万美元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综合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结构化融资等投融资方式多元化投入海外仓建设。发挥商务代表处作用,为海外仓企业提供建设指导、商品展示、营销推广等服务。探索“保税仓十边境仓十海外仓”联动机制。支持国际货运班列公司、跨境寄递服务企业等在国际物流重要节点区域设立海外仓。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咨询机构及电话:隆阳区商务局,电话:0875-3037795。

(三)鼓励外商投资奖励

政策依据:云南省投资促进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云投促发〔2023〕11号)

适用对象:在云南省内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云南省内登记注册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公司,其所投资在云南登记注册的项目法人主体。

相关标准:1.外资新设项目。年实际到位外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新项目,省财政按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3%的比例(折合人民币)予以奖励;其它行业类别项目,按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2%的比例(折合人民币)予以奖励。项目最高奖励5000万元人民币。

2.外资增资项目。年实际到位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制造业增资项目,省财政按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3%的比例(折合人民币)予以奖励;其它行业类别项目,按项目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2%的比例(折合人民币)予以奖励。项目最高奖励5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外资新设、增资项目实际到资流入币种为外币时,奖励折合人民币参照资金到账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执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咨询机构及电话:隆阳区商务局,电话:0875-3037795。

隆阳区投资促进局,电话:0875-2207228;隆阳区财政局,电话:0875-2218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