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21年 11月至 2022年 3月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22-0-/2021-120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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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费标准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12-09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211120223月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保山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龙陵恒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冬季非居民用气上游价格上涨,需要对非居民用气终端价格 进行联动调整。鉴于保山新的配气价格标准未出台,对 2021 11 -2022  3 月非居民用气配气环节价格暂时维持云价价格2017108 号文件标准。根据保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腾冲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龙陵恒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  上游售气单位的合同结算量,经过测算,对保山中心城市、腾冲市、龙陵县 2021  11 -2022  3 月非居民用气价差调整以及销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动价格

2021  11 -2022  3 月,保山中心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联动额为 0.69 /立方米,联动后保山中心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 3.26 /立方米;腾冲市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为 0.61/立方米,联动后的腾冲市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 3.18 /立方米;龙陵县非居民用气联动价格为 0.55 /立方米,联动后的龙陵县非居民用气销售最高限价为 3.12 /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2021  11  1 -2022  3  31 日。

三、其他事宜

对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学校用气、福利院用气不纳入非居民用气统计口径。中石油保山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与下游公司结算时,这部分气量以居民用气价格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