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索引号
- 01525722-0-/2019-122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2-25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定价方法 | 备注 |
交通服 务收费 |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部分) | 医疗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 |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标准: 1.7:00至23:00,小型汽车3.00元/车次,每超过60分钟加收1.00元,当天连续停车累计收费不得超过10.00元;中型及以上车型5.00元/车次,每超过60分钟加收1.00元,当天连续停车累计收费不得超过20.00元; 2.23:00至7:00,停车收费按次计收。小型车按5.00元/车次,中型及以上车型10.00元/车次,; 3.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车)按次收费:7:00至23:00,1.00元/车次,23:00至7:002.00元/车次; 4.停车20分钟以内不得收费,超过2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
隆发改收费 〔2013〕417号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区交通 运输局 |
是 | 否 | 否 | 补偿成本 加合理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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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中医医院停车收费标准: 1.7:00至24:00,小型汽车3.00元/车次,每超过60分钟加收1.00元,当天连续停车累计收费不得超过15.00元;中型及以上车型5.00元/车次,每超过60分钟加收1.00元,当天连续停车累计收费不得超过20.00元;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车)1.00元/车次,每超过120分钟增加1元,当天连续停车累计收费不得超过5元; 2.24:00至7:00,停车收费按次计收。小型车按5.00元/车次,中型及以上车型10.00元/车次,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车)2.00元/车次; 3.停车20分钟以内不得收费,超过2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
隆发改收费 〔2015〕 67号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区交通 运输局 |
是 | 否 | 否 | 补偿成本 加合理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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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 务收费 |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部分) | 具有垄断经营性停车场(库、泊位)收费。(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除外) | 隆阳城区道路PDA停车管理系统收费标准: 一类区:5.00元/车次,每超过30分钟加收3元; 二类区:2.00元/车次,每超过30分钟加收元; 一、二类区免费停放10分钟,一类区同一辆车每天收费不超过50元;二类区同一辆车每天收费不超过30元; |
隆发改价格 [2015] 89号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区交通 运输局 |
区交通运输局 | 否 | 否 | 补偿成本 加合理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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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 服务收费 |
生活垃圾 处理收费 |
集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 2.00--4.00元/人.月 | 隆发改收费 〔2016〕751号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是 | 否 | 否 | 补偿成本 加合理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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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2.00--4.00元/人.月或100元/吨 商铺:0.5--0.7元/月.平方米 餐饮:1.00--1.40元/月.平方米 酒店:2.00--4.00元/月.床 摊位:3.00——5.00元/摊位 |
隆发改收费 〔2016〕 752号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是 | 否 | 否 | 补偿成本 加合理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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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 服务收费 |
生猪等畜生、禽类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 | 55元/头 | 隆发改收费 〔2015〕 36号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区农业 农村局 |
是 | 否 | 否 | 补偿成本加合理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