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进行监审
- 索引号
- 01525722-0-03_G/2018-0829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8-29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水利工程
供水成本进行监审
2018年5月11日,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45号)文件要求,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本着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对北庙、大小海坝、红岩、明子山四个水库及区小Ⅰ、Ⅱ型水库管理中心、区西水东调工程建设管理局2015年至2017年的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费用进行了监审。
据监审情况:截止2017年,全区累计建成水库126座,其中:中型水库5座,小(Ⅰ)型水库15座,小(Ⅱ)型水库106座,总库容19565.8万立方米,建成小塘坝264座,窖池39617座,全区有效灌溉面积65.24万亩,水利化程度48.74%。
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在监审中对部分项目、费用金额进行了核增核减。其成本监审结论为:
1、基本水价:三年平均供水成本610.96万元,平均供水量17877.7千立方米,基本水价单位成本为0.342元/立方米。
2、农业用水水价:三年平均供水成本199.69万元,平均供水量17877.7千立方米,农业用水水价单位成本为0.112元/立方米。
3、农业用水亩成本为:旱地200m³×0.112元=22.40/亩.年、水田400m³×0.112元=44.80/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