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节前市场价格检查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 索引号
- 01525722-0-03_G/2018-0221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5-03
为做好春节前市场价格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2 月11日上午,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与保山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组成市区联合检查组,对大尔多超市、大昌隆超市、保山客运站、保山客运南站等开展了以优化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目的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一是检查经营单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过程中,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按规定制作价目表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二是重点查处商业流通领域虚假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不履行价格承诺以及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进行虚假宣传等价格欺诈行为;三是加强对粮、肉、蛋、菜、盐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市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纠借节日之机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或者囤积居奇、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检查期间,发现了车站周边及内部的超市、小卖部、行李寄存部实行明码标价不完善;客运站内公示票价的电子显示屏没有进行公示等问题。检查组对经营者都进行了价格监管提醒,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及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