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
- 索引号
- 01525722-0-03_G/2017-113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5-03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合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自11月24日开始至30日结束,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发改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局及住建局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组。检查的对象主要是,隆阳区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对象的确定按照“双随机”机制进行抽取;采取的检查方式主要是,实地走访、现场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二、突出重点,认真检查
经了解隆阳区区域内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16个,通过“双随机”机制进行抽取了其中12个进行检查,分别是:坤泰驿路名门、万和世家、九岭天下、五里亭二期、汉庄温泉旅游古镇、翰樘城开元郡、智苑社区、永昌兰湾、力宏学府一号、盛世佳园、锦绣家园二期、学苑小区等。11月24日由区住建局召集被检查单位通报了检查的通知,要求各被检查企业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在现场检查进行期间,对房地产销售企业是否进行明码标价的情况,通过拍照提取证据,核实房地产企业是否有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商品房销售情况等。通过将销售合同的成交价格、收款收据、公示价格进行核查,来检查房地产销售价格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房地产提出整改和完善的意见措施,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
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通过检查,绝大多数房地产销售企业能够做到明码标价,在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等,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标示实际成交价格,并严格按照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但是仍旧有一些房地产销售企业存在一些价格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一是部分房地产企业未在公示牌上标明实际成交价格;二是部分房地产企业对已封盘或已售罄的房源公示牌未及时下架;三是部分房地产企业的代收代办费用没有公示;四是部分企业的天然气、网络、太阳能等没有公示由业主自由选择等。
针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提出整改要求。一是纠正不规范的标价行为,对基本情况标识不全,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民监督。监督房地产销售行为是我们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地产调控、稳定和规范商品房价格,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和配合。除了需要单位的监督检查,还需要群众的积极参与,对此我们要求房地产在进行商品房销售的过程中公示”12358”举报电话;三是增强商品房交易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购房者明明白白的购买。四是及时对已封盘或已售罄的房源公示牌进行下架。
四、下步工作打算
因为此次专项检查时间安排较紧,我局检查没有深挖细究,对房地产销售企业主要是进行政策提醒和告诫为主,下步我局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把商品房销售必须进行明码标价作为来年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