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4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 索引号
- 75716269-3-/2018-0504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事故通报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5-04
隆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
1-4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现将2018年1-4月全区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形势
2018年1-4月,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5起,同比增加21起、上升57%,死亡11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57%,受伤6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54%。
(一)从行业看。
道路交通事故5起,同比减少10起,下降67%;死亡9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9%。受伤4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56%。
建筑企业1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2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00%,受伤2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00%。
火灾事故49起,同比增加34起,上升227%。
(二)分月份看
1月份发生事故13起、同比增加7起、上升117%,死亡7人,同比增加6人、上升600%、受伤0人,同比下降3人,下降100%。
2月份发生事故25起、同比增加19起、上升271%,死亡1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33%,受伤2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33%。
3月份发生事故9起、同比减少6起、下降40%,死亡2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33%。
4月份发生事故8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14%,死亡1人、同比上升1人、上升100%。
较大事故:2月份发生较大交通事故1起(非生产安全事故),死亡5人。
二、安全生产特点
(一)各类事故指标同比上升。1-4月份,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呈现“两升一下降”特点,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受伤人数同比下降。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责任落实有待持续深化。
(二)火灾形势严峻。1-4月份,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49起,占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8%。
(三)危险化学品,工矿企业中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扎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深入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紧紧抓住责任落实的“牛鼻子”,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坚决做到“三个必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认真履职。
(二)高度重视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分析当前道路交通、消防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查找分析原因,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态势,严防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抓好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区“1+8”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好第二阶段深化整治工作,以各职能部门牵头,深入实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铁路建设项目和油气输送管道等8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整改省、市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并做到举一反三,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