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隆阳区“8.17”死亡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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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16269-3/20231210-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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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通报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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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10


2023年08月17日07时23分许,隆阳区辛街乡境内东泸线3518公里700米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部局《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由隆阳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对事故中涉及的驾驶人、车辆、道路及有关管理部门开展深度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现将该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处置

(一)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发生经过:2023年08月17日,杨某驾驶车牌号为云M**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东泸线由隆阳城区方向往西邑方向行驶,当日07时23分许,行驶至东泸线3518公里700米处时,与同向在其右侧的由张某骑行的云MB**号超标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云MB**号超标电动自行车倒地后张某被云M**号车碾压,造成张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接处警及现场救援处置情况

1.事故接处警情况

2023年08月17日07时27分,隆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动中队接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指令:2023年08月17日07时27分,杨某持号码为135********的电话报警称:‘在隆阳区辛街红绿灯路口,我驾驶一辆水泥罐车车牌号为云M**撞到一辆电动车车牌号为云MB**,对方已经死亡,是个女的,请你们过来处理一下!’”。我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中队长带领民警及两名辅警赶赴现场处理。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现场勘察工作,及时将情况上报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及值班领导。

2.现场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置工作

接报后,隆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启动《隆阳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工作。隆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迅速带领大队相关部门人员赶往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事故现场位于隆阳区辛街乡境内东泸线3518公里700米处,事故处理民警采取全封闭防护对现场进行勘查,于事故发生当日勘查完毕,死者张某于事故发生当日移至隆阳区殡仪馆。

二、事故调查基本情况

(一)驾驶人情况

1、杨**,男,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持“A2D”类机动车驾驶证,系云M**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人。

2、张**,女,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系云MB**号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死亡。

(二)车辆情况

1、肇事云M**号三一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车辆品牌型号: S**型,发动机号:16**,车辆识别代号: L**,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保山深恒物流有限公司,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04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单号:PDZA**,保险有效期至2024年04月01日;

2、肇事云MB**号朕龙牌超标电动自行车,车辆品牌型号:T**型,发动机号:16**,车辆识别代号:14**,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周**,于2016年08月01日注册登记,未投保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三)伤亡人员

1.张**,女,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系云MB**号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死亡。

(四)伤亡人员事发前活动情况

经调查:2023年08月17日早上,张某驾驶云MB**号超标电动自行车从家里出发,外出打工,当日07时23分许行驶至东泸线K3518公里700米处时,发生事故。

(五)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境内东泸线K3518+700米。该路段呈东西走向,东至西邑乡,西至隆阳城区,道路为双向机非混合式道路,事故现场为由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事故现场路段由中央隔离护栏划分为南北两条车道,南侧车道有效路面宽678厘米,北侧车道有效路面宽 693 厘米。该道路事故现场路段为直线路段,视线良好。

(六)检验鉴定情况

1、经委托保山信益司法鉴定所对云M**号三一牌SYM5255GJB1E型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进行道路交通肇事车辆的技术鉴定和事故瞬时车速技术计算、鉴定。鉴定意见为:(1)经静态检查、检验,云M**号三一牌SYM5255GJB1E型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此次交通事故前的技术状况,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的有关技术要求;(2)没有发现导致云M**号三一牌SYM5255GJB1E型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机械故障存在;(3)该车不具备事故时的瞬时车速计算条件,发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时的瞬时速度不能进行鉴定。

2、经委托保山信益司法鉴定所对云MB**号朕龙牌TDR02Z型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道路交通肇事车辆技术鉴定和事故瞬时车速技术计算、鉴定。鉴定意见为:(1)参照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经静态检查、检验,云MB**号朕龙牌TDR02Z型超标电动自行车此次交通事故前的技术状况,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的有关技术要求;(2)没有发现导致云MB**号朕龙牌TDR02Z型超标电动自行车,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机械故障存在;(3)该车不具备事故时的瞬时车速计算条件,发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时的瞬时速度不能进行鉴定。

3、经委托云南永鼎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的血液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意见为:送检的张某血样(检材)定性检验未检测出乙醇。

4、经委托保山市隆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尸体进行检验,检验意见为:死者张某系头部受机械性暴力致颅脑性损伤死亡。

5、经现场对杨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为0mg/100ml。

6、经对云M**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进行过磅称重,结果为肇事时云M**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过磅数据总质量19120kg。

7、经对杨某进行尿样检测,结果为阴性。

三、公安交警部门勤务安排情况

(一)勤务安排情况

隆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2023年以来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交通违法查处量全面上升;二是推动政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三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十百千”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对隆阳区道路隐患点段进行全面排查;四是强化道路事故事故防控工作。大队不定期的派出执法小分队,进行辖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二)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2023年以来隆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扎实开展主题日、专项行动宣传,积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新宣传模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全力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一是组织参加“110”、“122”、“全国法制日”、“学雷锋日”、“五进”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美丽乡村行”宣传活动、阵地宣传等多次。二是深化“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大队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室的作用,邀请单位、企业、学校,驾驶证申领学员、交通违法人员进入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进行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录入交通宣传教育管理平台,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数据”管理。四是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电视、双微、手机短信等平台推送温馨提示10万余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五是外宣工作成效显著。

(三)应急方案及演练情况

经查,隆阳区制定了《隆阳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实战演练方案》,隆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制定了《隆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隆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等5个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有关的应急处理预案,应急处理预案、方案齐全。每年组织各乡镇中队开展至少一次交通事故处置演练。

四、事故直接原因

**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

**属正常行驶,未发现导致该事故发生的违法行为存在。

隆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3年10月14日作出隆公交认字[2023]第530502120230000027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杨**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张平英不承担此事故责任。

五、调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

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安全意识薄弱,大货车强超强会等重点违法行为还存在。

六、责任追究建议

1.隆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已于2023年11月01日立刑事案侦查。

2.经调查,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无明显失职渎职行为。但有关部门履职有待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一定薄弱环节。

七、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隆阳区“8.17”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切实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汲取教训,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原则,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三大责任”和各项事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各级“两办”成员单位工作要主动推动“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交通安全工作模式,为下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做好顶层设计,为各级“两办”更好的履职打下坚实基础,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开展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交通形势稳定。

二是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管控。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年末民俗和群众出行习惯、天气变化、路面施工等情况加强分析研判,排查梳理重点人、重点车、重点路存在的风险点,确定辖区事故防控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并结合“08.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国省道的重点车辆管理,将管理重点向重点路段延伸,根据交通流量变化情况,合理安排勤务,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力度,重点加强高速公路长下坡、隧道等事故多发路段和普通国省道、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无证、酒驾醉驾、超员、超限、超载、超速、客货混载、非法客运、未佩戴安全头盔、占道行驶等非法违法交通行为的查缉处罚力度,提高路面综合执法率和管事率。要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两队”、“两站两员”建设,加强农村道路的管控,严查短途客运超员,酒后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微型客车、摩托车非法客运和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因严重非法违法交通行为引发群死群伤大事故,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三是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对辖区道路进行再排查、再分析、再整治,特别是对客运线路、日常车流通行量较大的道路中急弯陡坡、连续长坡、临水临崖、无安全防护设施路段及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通过对重点隐患的挂牌督办、通报责任部门整改等方式,大力推动隐患排查的整治工作提高整治率。

四是聚焦重点宣教警示劝导。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曝光行动”,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重点运输企业等不同群体,借助交管12123、自建短信平台以及县乡村三级交通安全宣传微信群等多渠道精准推送宣传警示内容;压实各乡镇政府广泛发动“两站两员”,以“守点巡线”加强路面交通违法的查纠及教育劝导,严防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严查农村班线客车超员超速、货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