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隆阳区“3.20”死亡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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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16269-3/2023121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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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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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2-10


202303200935分许,隆阳区芒宽乡境内德勐线(德钦-勐堆公路)512公里650米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部局《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由六曼一交警中队对事故中涉及的驾驶人、车辆、道路及有关管理部门开展深度调查工作,依法依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现将该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处置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0320日,吕某驾驶车牌号为云M****的中型自卸货车,沿德勐线由怒江州六库镇方向驶往隆阳区潞江镇方向,当日0935分许行驶至德勐线(德钦-勐堆公路)512公里650米处时,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吴某驾驶的车牌号为云M****的轻型普通货车(载乘客郑某、侯某、赛某、管某)发生碰撞,造成郑某死亡,吴某、侯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接处警及现场救援处置情况

1.事故接处警情况

202303200950分,隆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六曼一中队接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指令:‘202303200939分,吕某持号码为187********的电话报警称:‘在芒宽乡小永村乡道,我驾驶一辆车牌号为云M*****的大货车与一辆小货车(小货车的车牌无法看清)相撞,有5个人受伤,有两个人被困车里,请处理!’”。我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指导员带领民警及两名辅警赶赴现场处理并通知芒宽卫生院前往救援,同时通知保山市消防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将情况上报交警大队。

2.现场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置工作

接报后,隆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启动《隆阳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工作。隆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迅速带领大队相关部门人员赶往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事故现场位于隆阳区芒宽乡境内德勐线(德钦-勐堆公路)512公里650米处,事故处理民警采取全封闭防护对现场进行勘查,于事故发生当日勘查完毕,死者郑某于事故发生当日移至隆阳区殡仪馆,伤者吴某、侯某于事故发生当日送往隆阳区芒宽卫生院进行救治,当日转入保山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二、事故调查基本情况

(一)驾驶人情况

1.吕某,男,傈僳族,持“B2D类”机动车驾驶证,系云M**号中型自卸货车驾驶人。

2.吴某,男,汉族,持“C1D”类机动车驾驶证,系云M**号轻型普通货车驾驶人,在事故中受伤。

(二)车辆情况

1.肇事云M**号中型自卸货车,该车品牌型号“东风牌EQ3120FP3型”,登记所有人为丁某,发动机号:J**,车辆识别代号:L**该车于20140115日注册登记,检验有效期至20240131日,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保险单号:PDZA2023**132,保险有效期至202401301530分止。

2.肇事云M**号轻型普通货车,该车品牌型号为“五菱牌LZW1028STY型”,登记所有人为吴某,发动机号:J**,车辆识别代号:L**,该车于20181017日注册登记,检验有效期至20231031日,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保险单号:PDFA**1940,保险有效期至2023100524时止。

(三)伤亡人员

1.郑某,女,白族,系云M**号轻型普通货车乘客,在事故中死亡。

2.侯某,男,白族,系云M**号轻型普通货车乘客,在事故中受伤。

(四)伤亡人员事发前活动情况

经调查:20230320日上午,吴某驾驶小货车载着赛某和管某、郑某、侯某四人从白花林出发,打算到芒宽办事,当日0935分许行驶至德勐线(德钦-勐堆公路)512公里650米处时,发生事故。

(五)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境内德勐线(德钦-勐堆公路)512公里650米处,为省道二级公路,道路性质为潮湿沥青路面,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至隆阳区潞江镇,北至怒江州六库镇,道路全宽735cm,道路中心设有一宽15cm的黄色虚线将道路分为东西两个行车道,东侧行车道宽340cm,西侧行车道宽345cm,东侧行车道外有宽70cm的硬路肩,西侧行车道外有宽60cm的硬路肩,西侧硬路肩外为宽55cm、深50cm的干涸排水沟。道路东侧有一开口宽1200cm道路宽310cm的岔口,通往隆阳区芒宽乡吾来村小永1组。事故路段为一般弯,弯道半径R=250.1

(六)检验鉴定情况

1、经保山信益司法鉴定所对云M**号中型自卸货车进行交通肇事车辆技术检验鉴定及瞬时车速鉴定。鉴定意见是:1、经静态检查、检验,此次交通事故前转向系的技术状况,不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的有关技术要求,其制动系、传动系、行驶系、照明、信号装置及安全防护装置的技术状况,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的有关技术要求;2、没有发现导致该车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机械故障存在;3、该车肇事时的瞬时车速约为64km/h

2、经保山信益司法鉴定所对云M**号轻型栏板货车进行交通肇事车辆技术检验鉴定及瞬时车速鉴定。鉴定意见是:1、经静态检查、检验,此次交通事故前的技术状况,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的有关技术要求;2、没有发现导致该车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机械故障存在;3、该车肇事时的瞬时车速约为66km/h

3、经保山市隆阳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郑某尸体进行了尸体检验及死亡原因鉴定。鉴定意见是:郑某系头部受机械性暴力致颅脑性损伤死亡。

4、经隆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对吕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0mg/100ml

5、经隆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对吴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0mg/100ml

三、公安交警部门勤务安排情况

(一)勤务安排情况

隆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2022年至2023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交通违法查处量全面上升;二是推动政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三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十百千”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对隆阳区道路隐患点段进行全面排查;四是强化道路事故事故防控工作。大队不定期的派出执法小分队,进行辖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二)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1.2023年隆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扎实开展主题日、专项行动宣传,积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新宣传模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全力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一是组织参加“110”、“122”、“全国法制日”、“学雷锋日”、“五进”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美丽乡村行”宣传活动、阵地宣传等多次。二是深化“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三大队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室的作用,邀请单位、企业、学校,驾驶证申领学员、交通违法人员进入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进行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录入交通宣传教育管理平台,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数据”管理。四是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电视、双微、手机短信等平台推送温馨提示10万余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五是外宣工作成效显著。

2.六曼一交警中队有深入学校、单位、村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上安全课的记录。

(三)应急方案及演练情况

经查,隆阳区制定了《隆阳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实战演练方案》,隆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制定了《隆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隆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等5个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有关的应急处理预案,应急处理预案、方案齐全。每年组织各乡镇中队开展至少一次交通事故处置演练。

四、事故直接原因

吕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

吴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发现导致该事故发生的违法行为存在。

郑某、侯某系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虽有违法行为,但与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不作定责依据。

隆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30511日作出隆公交认字[2023]53050212023000001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人吕某承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认定驾驶人吴某不承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乘车人郑某、侯某不承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五、调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

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安全意识薄弱,大货车强超强会等重点违法行为还存在。

六、责任追究建议

1.隆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已于20230608日立刑事案侦查,于20230609日对吕某采取取保候审十二个月的强制措施。

2.经调查,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无明显失职渎职行为。但有关部门履职有待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一定薄弱环节。

七、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隆阳区3.20”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切实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汲取教训,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原则,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三大责任”和各项事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各级“两办”成员单位工作要主动推动“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交通安全工作模式,为下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做好顶层设计,为各级“两办”更好的履职打下坚实基础,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开展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交通形势稳定。

二是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管控。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地年末民俗和群众出行习惯、天气变化、路面施工等情况加强分析研判,排查梳理重点人、重点车、重点路存在的风险点,确定辖区事故防控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并结合03.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国省道的重点车辆管理,将管理重点向重点路段延伸,根据交通流量变化情况,合理安排勤务,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力度,重点加强高速公路长下坡、隧道等事故多发路段和普通国省道、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无证、酒驾醉驾、超员、超限、超载、超速、客货混载、非法客运、未佩戴安全头盔、占道行驶等非法违法交通行为的查缉处罚力度,提高路面综合执法率和管事率。要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两队”、“两站两员”建设,加强农村道路的管控,严查短途客运超员,酒后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微型客车、摩托车非法客运和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防因严重非法违法交通行为引发群死群伤大事故,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三是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对辖区道路进行再排查、再分析、再整治,特别是对客运线路、日常车流通行量较大的道路中急弯陡坡、连续长坡、临水临崖、无安全防护设施路段及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通过对重点隐患的挂牌督办、通报责任部门整改等方式,大力推动隐患排查的整治工作提高整治率。

四是聚焦重点宣教警示劝导。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曝光行动”,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重点运输企业等不同群体,借助交管12123、自建短信平台以及县乡村三级交通安全宣传微信群等多渠道精准推送宣传警示内容;压实各乡镇政府广泛发动“两站两员”,以“守点巡线”加强路面交通违法的查纠及教育劝导,严防违法超员、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严查农村班线客车超员超速、货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