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公示

索引号
57982556-1-/2021-092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公开目录
权益保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9-24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1〕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现将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如下:

一、直接取消中介服务的事项(1项)

序号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行政许可事项

中介服务原设定依据

原中介服务机构

处理决定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省级审批指导(实施)部门

行使层级

1

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资产审计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注:审批工作中要求申请人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资产审计报告

法定验资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产审计报告。

二、改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完成的事项(1项)

序号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行政许可事项

中介服务原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机构

处理决定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省级审批指导(实施)部门

行使层级

1

终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财务清算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法定验资机构

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财务清算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三、保留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项)

序号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行政许可事项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中介服务机构

收费性质

中介服务结果要件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省级审批指导(实施)部门

行使层级

1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法定验资机构

市场调节价

验资报告

2

劳务派遣公司验资或者财务审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法定验资机构

市场调节价

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