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把鲜德富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解除联合惩戒的公告

索引号
57982556-1-/2019-041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公开目录
权益保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4-10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联合惩戒的要求,我局2018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0日将鲜德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但鲜德富在实施惩戒时间内违法行为已经改正自列入起1年内未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对鲜德富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解除联合惩戒,现将解除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隆阳区人社局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名单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0日

 

  隆阳区人社局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名单

 

 

 

 

 

 

 

编号:隆人社-移出-2019-04-10

序号

责任人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列入事由

列入日期(限制期限自)

限制期限至

期满移出依据

作出决定机关

1

鲜德富

居民身份证

 5129221971121*****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所列情况

2018-04-11

2019-04-10

鲜德富已 改正违法行为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

隆阳区人社局

注:1、日期格式 2016-08-16
    2、例:列入期限1年的,“列入日期(限制期自)”填写 2016-08-16 ,则“限制期至”填写 2017-08-15;
    3、“列入事由”填写《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所列情况;
    4、编号及规则示例:**人社-移出-2019-0001(表示**市人社局2019年第1批移出“黑名单”管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