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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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2556-1/2024123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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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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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2-30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人社政策五进”活动,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一、加强发展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乡镇行政赋权情况

    对照《保山市行政(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 )》《保山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对赋予行政职权的21个乡镇(街道)常态化开展培训,开展“面对面”交流、“手把手”指导,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效能,2024年区人社局劳动监察股组织开展乡镇赋权事项1次,赋权乡镇(街道)未产生赋权事项相关业务。

    (二)加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

    1、针对工程领域欠薪问题整治。加强在欠薪等重点民生领域进行整治,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强化人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逐一调查核实并推动妥善处理,守护群众薪金安全。一是着力根治欠薪。工程建设项目欠薪问题,严格落实根治欠薪四重责任,全面根治欠薪;二是着力监察执法。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特别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督促企业工资支付法定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血汗钱”;三是守牢工作底线。进一步完善欠薪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欠薪舆情管控,及时处置欠薪舆情、消除不实报道。对欠薪风险较高的用工企业,联合工程项目行业主管单位,统筹化解欠薪问题。进一步关注无力偿还欠薪、恶意欠新逃匿的企业,督促多渠道筹措资金,支付被拖欠工资或先行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确保欠薪农民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坚决守住“三个不发生”的工作底线。

    2、加强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障落实。对部分用工单位存在用工不规范、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克扣工资,快递、外卖等行业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问题。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分析研判和健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现已召开第一季度联席会议,就2024年工作安排开展讨论,并形成季度重点工作及问题清单。将保山时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懿征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新就业形态用工企业和多家非公经济组织纳入重点企业监测范围,每月20日前,要求企业填报《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表》,落实好重点企业动态监测工作,同时做好点对点指导服务;二是严格落实劳动关系运行“零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劳动关系运行情况排查,并形成排查情况报告。通过工作微信群上报重点时间段劳动关系情况,落实劳动关系情况日、周、月零报告;三是加强劳动关系矛盾风险源头治理和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区人社局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股、社保中心、劳动关系股联合入企,开展现场检查及政策宣传,现场发放“三指引一指南”,进行宣传及推广,源头治理。

    二、加强内核驱动,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

    (一)减证便民。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贯彻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区人社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4年1-11月,我局累计办件100439件,其中网上大厅办件25472件,窗口办件74967件。跨省通办”累计办件716件,主要包括跨统筹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灵活就业人员人事档案转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等;“省内通办”累计办件26308件,主要包括省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安置退役军人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人员档案转入、申请托管的单位档案转入等;“一件事一次办”累计办件2608件,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卡申领、灵活就业一件事一次办(参保登记、续保)等;告知承诺制累计办件6501件,主要涉及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待遇申请(含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丧葬非申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依次是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等。

    (二)“两法衔接”情况。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执法案件100%录入“两法街接”平台,2024年以来共录入7件。

    (三)加强信息系统运用。加强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应用,执法数据录入量100%,2024年以来录入36件,其中:行政处罚7件,行政许可29件。

    (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按照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2年至今,区人社局涉及行政诉讼6件3人,所有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均已胜诉。所有出庭应诉案件均严格按照规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突出推进公职律师工作。鼓励和支持公职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取得资格的律师,担任公职律师,区人社局局共有律师资格证(A证)有3人,已经担任包括本单位等6家单位的公职律师,并按照要求履行职责。

    三、加强发展氛围营造,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一)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制定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隆阳区关于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的意见>工作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市、区关于“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转为“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把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进一步发挥人社普法宣传在提高就业质量、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2024年至2025年持续部署推进人社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坚持围绕“枫桥经验”实践要求,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开展平安务工法治宣传教育,以外出和外来务工群体为主要对象,依托政法干警、普法志愿者、用工方等,积极开展“送法进工地、进企业”活动。不断增强全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外出务工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截至目前,区人社局开展法治宣讲25场次,各乡镇(街道)开展座谈会300多次,组织线上直播带岗招聘44场,现场招聘16场次,其中到乡镇(街道)开展招聘11场次,合计提供岗位6.5万余个,推进2个零工市场及“幸福里”社区建设,普法进工地、企业6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1100余份,最大限度实现了平安务工普法宣传全覆盖,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推进部门联动。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纳入到社会治理大盘,协同推进社会纠纷化解、平安建设、普法强基等工作,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为载体,配合工会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工会、工商联等部门联动发力。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与综治、司法、信访等联动。二是盯紧“线上线下”协同。依托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线上与线下同步运行,人社调解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有序推进,拓展劳动纠纷化解渠道,整合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力量将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三是抓实源头治理。以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设为着力点,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面对面对接针对性风险提醒等工作,搭建沟通协调渠道,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四是认真分析研判。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原则用心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属于合理诉求的、给予积极解决;属于无理要求的,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家庭有困难的联系多方支持,给予帮扶到位。从诉前、诉中诉后全方位全过程化解行政争议难题,确保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落实到位。2024年1-11月累计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15件,涉及劳动者415人,涉案金额929.7万元,其中:裁决59件;调解结案356件,调解率85.78%。当期结案率100%。

    (三)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巩固深化当中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制度。每月20日前填报《隆阳区区级领导下基层接访群众情况登记表》和《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接访群众统计表》。同时,对部门领导随机接访,实质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在本单位接访或者下基层下访群众的照片和记录,包含到挂包的拆迁户家中入户走访、做工作,将矛盾源头化解。

    (四)信访工作“五化四到位”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信访工作“五化四到位”,让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截至2024年11月,共收到各级交办、转办信访件39件,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23件,养老保险3件,其它13件。目前已处理36件,3件正在处理中。

    (五)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动,参与全区组织的“护蕾行动”统一执法行动5次,发放宣传单等,加强企业、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工作保障能力完善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持续强化仲裁院实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挥隆阳区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指导效能,完善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以组织、制度、队伍建设为契机;以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为方向;以转作风、强服务、提水平为抓手;完善全区劳动纠纷多元化网络,狠抓仲裁员、调解员综合素养,发挥调解仲裁便捷职能作用,维护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履职能力

    (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开展情况。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这个特色社会主义事项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保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按照清单进行学习,开展专题讲座等。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政机关党员干部教育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政机关党员干部教育体系,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提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一是加强现有执法人员业务培训。2024年4月25日,隆阳区人社局组织持有行政执法证的18名干部开展“2024年云南省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会上,重点解读了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总体情况必要性、过程、意义、架构、修订的主要内容等作了详细的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了解。下一步,隆阳区人社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下一步,区人社局将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集中时间学习和部门自主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分批次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名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少于60学时。二是壮大执法人员队伍。为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普及工作,要求40岁以下的干部和执法需要岗位需要的干部职工,要求全部参加“全区执法考试”,通过审核共参加考试25名,通过25名,截至2024年12月,区人社局共有执法人员55名,占干部职工93名的59%,极大提高了执法人员队伍,保障了人社领域执法需要。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