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贵州中盛宏达建设有限公司)
- 索引号
- 57982556-1/2025101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权益保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0-13
当事人:贵州中盛宏达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人千三以干诉被申请人贵州中盛宏达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于2025年9月30日依法立案处理,案件号为:隆劳人仲案字〔2025〕202号。因案件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至你公司,且与你公司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2月3日8时30分在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金山路18号人社局310室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