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上海蜂鸟必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索引号
- 57982556-1/20250903-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权益保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03
当事人:上海蜂鸟必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赵雁诉被申请人保山创赢电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淮安霖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新余洲必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蜂鸟必答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聂继平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已于2025年8月29日依法立案处理,案件号为:隆劳人仲案字〔2025〕170号。因案件法律文书无法直接、邮寄送达至你们公司,且与你们公司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0月28日15时00分在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金山路18号人社局310室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