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3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20230628-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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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6-07

隆阳区旅游市场整治各成员单位、涉旅企业:

为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719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1719号)以及保山旅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涉旅投诉频繁、游客反映强烈的系列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旅游市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持续打击高频违法经营行为,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苗头和市场乱象扩散势头,全面提升旅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着力提升隆阳区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为游客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出行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旅行社和导游专项整治

整治内容:旅行社无证经营、不签订或签订虚假合同,以免费旅游、购物送旅游、旅游赠礼品、康养活动等名义,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及导游威胁辱骂游客,诱导、强迫游客购物消费,未取得导游资格证擅自从事导游活动、租用无营运资质车辆、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整治措施:一是严查旅行社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向社会、向游客投诉要案源、向暗访督查要案源、向社会监督要案源、向网络舆情要案源,全面收集核查问题线索。对违规经营的旅行社实行先停业、后查处,一经查实,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二是严查严处“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加强对招徕游客环节的检查,将保险、保健品等各类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包价旅游产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特别关注以中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各种免费、赠送名义或以康养活动形式招徕旅游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旅行社予以停业整顿,对整顿后再次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依法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同时将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三是严厉整治“阴阳合同”。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实现调查暗访全覆盖,严厉打击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旅游电子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行为。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未载明游览、娱乐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未载明交通、住宿和餐饮服务标准等。旅行社指定购物点、推销自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依法从严查处。四是采取集中约谈,集训培训等方式,加强旅行社、导游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红线意识和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自觉性。五是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从严查处旅行社租用无营运资质车辆行为。

(二)涉旅社会商品零售购物店的整治

整治内容:涉旅社会商品零售购物店商品不明码标价、以虚假优惠诱骗消费、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严查涉旅社会商品零售购物店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暗访和巡查,重点整治以假冒真、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对发现违法违规经营的立即停业整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对安排旅游团队购物的各类购物场所,一经查实,先停业、后处罚,涉嫌强迫交易、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加强涉旅社会商品零售购物店营业执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三十天无理由退换货”机制。

(三)旅游客运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内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在游客集散区域拉客、旅行社租用非营运车辆问题。

整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和取缔一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黑车”,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驾驶旅游客运车辆人员,旅行社租用非营运车辆行为,有效遏制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对客运司机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经查实的,按照《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四)涉旅舆论监测处置工作

利用单位的公共文化云平台、微信和抖音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宣传旅游行业政策,正面引导舆论,为广大游客营造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通过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树立先进典型,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促进旅游市场的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

(五)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生产监管

在日常检查时要针对旅游车辆管理、旅游景区安全设施、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控制、旅游饭店、酒店、民宿、消防及食品卫生安全等重点环节,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旅游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强化旅游安全监管,督促旅游经营单位加强生产各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旅游安全。以部门联合检查为基础,建立反应灵敏、各司其职、处置稳妥、保障有力的市场应急监管机制,重点做好消费旺季及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应急监管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产生重大负面舆情投诉举报,做到快速反应、即时立案、及时处理、迅速反馈。

三、相关要求

(一)提供认识,统一行动。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整治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沟通,协作配合,齐机共管,形成整治工作合力,杜绝推诿扯皮和消极应付,保持旅游市场整治高压态势,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抓好旅游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强化措施,综合监管。进一步发挥市旅游综合调度指挥中心的作用,按照云南省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指标要求,认真抓好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努力提升游客投诉处置效率、游客投诉处置满意度和游客体验满意度。

(三)严查快处,重典治乱。通过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保持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在整治和检查中发现的、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案件,联合执法力量,集中力量快查快办、限时办结。

(四)建立台账,按时报送。为确保隆阳区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出成效,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考核成绩名列前茅。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旅游市场整治的工作方案并建立健全台账资料。每个季度末的25日前将本单位涉及的4项考核材料(工作总结、行政处罚决定书、典型案件通报模板、涉旅案件汇总表)报至隆阳区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隆阳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隆阳区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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