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多形式深入宣传贯彻《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索引号
115330015798377733-/2022-1108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11-08

隆阳区多形式深入宣传贯彻《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91日正式施行,《条例》施行是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一件大事,为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提供了法律遵循。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贯彻实施《条例》要求,推动隆阳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科学开展文化服务,更好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隆阳区通过“集中培训+专项学习”、“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

一是聚焦重点集中开展学习培训。914日—16日组织区文化和旅游局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及全区乡镇(街道)、农场文化站站长参加在保山举办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传贯彻暨乡村文化振兴培训班学习。结合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和要求,从政府主体责任、推进均衡发展、国门文化建设、组织保障措施等方面详细学习了《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基本内容和亮点。

二是结合实际逐级开展宣传动员。10月份起,区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农场先后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及行政村(社区)两委、文化工作者全面学习《条例》,结合隆阳实际开展讨论,进一步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和文化工作者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水平,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宣传贯彻。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传播快、覆盖面广的优势,在“文旅隆阳”、各乡镇(街道)官方微信平台等新媒体第一时间转载宣传《条例》内容,进一步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度。同时通过悬挂布标、宣传栏粘贴、电子屏滚动播放、服务台摆放宣传册、广播播放、集市面对面宣传等贴近百姓生活的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全方面宣传,有效推进群众阅读学习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深入宣传,《条例》深入人心,并为下一步公共文化工作指明方向。十四五期间,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各级公共文化发展规划,以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和创新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为抓手,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提升公共文化发展质量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与幸福感,助力全区文化事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