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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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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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9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利企便民新高地
在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56项,进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按要求适时对事项办事指南要素进行不断完善,事项办理时间、地点等本地化要素准确、规范,要素完善率100%。持续深化“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办事目标,事项进驻率100%,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100%,零跑动率100%,承诺时限压缩75%以上,即办件率35%以上,在事项实施清单中准确配置事项上线方式及业务办理系统信息,并全部准确关联权力清单。认真落实《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在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按要求公示事项清单、一次性告知、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网上大厅办件共2件。汇聚到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好差评评价数据汇聚率、主动评价、好评率、评价覆盖率均100%,未出现超时未评、差评等情况,并明确专人负责咨询、投诉等情况,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处理投诉事项;政务中心实体大厅窗口配备服务评价器,接受办事群众的线下服务评价,线下政务服务主动评价率100%。也已完成电子印章备案,通过签章关系配置,完成电子证照颁发。
(二)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一是梳理编制并对外公布部门的权责清单56项,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制定了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了抽查比例和次数,展开联合抽查,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完成等制度,有效的打击了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18家。二是业务办理后及时通过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录入行政许可18条,行政检查108条。
(四)严格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职能转变的要求和部署,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程序,确保行政审批工作向规范、有序、高效、便民方向发展。在具体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及时公示审批结果、办理许可证件。1月—11月,新设立审批文化娱乐场所10家,延续换证39家,注销娱乐场所5家,备案艺培机构13家。
(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打造诚信守法市场环境
1.坚持“监管累一点”换取“市场主体活一点”工作思路,加大文旅市场主体监管力度。对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按其信用程度、守法经营情况、文旅隆阳云平台曝光情况等进行分级,实现文旅市场分级精准监管全覆盖。对发现问题的文旅市场主体严厉查处,积极营造合法经营者得利,违规经营者受罚的正确导向。
2.秉持“服务中依法加强监管,监管中提供良好服务”原则,面向文旅市场主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每季度文旅行业大会组织经营业主学习《宪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筑牢经营业主的法律防线,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
3.全面开展信用监管。一是超额完成全国信用共享平台指标任务数,截至目前完成平台数据归集 4010条,其中信用承诺3938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5条,诚信宣传报送信息5条,归集五项行政类信息57条。二是持续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加强沟通对接,牵头指导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规范指数评价、重点监管及诚信指数9分以上且正常经营的涉旅企业品质指数初评及复评工作,借助第三方力量开展涉旅企业经营户诚信评价任务144户,目前已完成144户,完成率100%。
二、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听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汇报2次。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机构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责任,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人员各司其职,为全面推进、有效督查检查、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法治政府建设逐年增强。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带头落实责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局长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先后13次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等工作。二是带头尊法、学法、用法。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用好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干部学法等平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严格遵守党纪法规,未出现班子成员违反党纪法规的情况。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及时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按照各级督察检查要求,接受检查验收。
(三)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管理
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凡属局系统重大改革、重要规划、重大投资、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均需提请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征求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以科学、刚性的决策制度约束规范决策行为,切实提高决策质量,控制决策风险。同时,制定了《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建由局长、分管领导、执法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组。同时,坚持集中讨论、邀请法律顾问等方式,确保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有序决策。
三、高度重视放管服工作
(一)严格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高度重视“放管服”工作,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隆阳区文化和旅游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权力事项及细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办理指南、办事流程图等,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公开、透明、规范原则,依法将部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结果等公布于政府门户网站,自觉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确保部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升部门形象。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
“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相继建立了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
无论是对于现场咨询或者电话来询人员,按照“勤政、务实、高效、廉洁、便民”的政务服务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审批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对前来咨询、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负责到底 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不随意延长审批时限。
(四)切实落实“最多跑一次”
2023年,开展“最多跑一次”工作以来,审批窗口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力争实现群众少跑腿、不跑腿的目标,全力破解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反复跑、来回跑和多趟跑问题。
四、行政诉讼情况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2023年,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变更、撤销情况,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决定尚无行政相对人提起的行政诉讼,无行政应诉案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始终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授权必须为”工作原则,坚决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为开展行政执法所坚持的核心内容,在现场勘验、集体讨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各个行政执法环节,保证了2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确保了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把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能力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采取系列措施,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积极开展岗位练兵行动,干部职工主动学习业务技能的积极性明显增强,自觉参加在线学习培训、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会议、交叉执法检查、案卷质量互评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业务素质。二是强化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时刻关注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情况,督促新进人员、证件到期人员及时参加云南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证的现场和网络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中执法主体合法。同时,要求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时掌握了解新颁布、新实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提升“持证上岗”的含金量,确保在“懂法”的基础上开展好“用法”行为。2023年取得新证人员4人,换证1人。三是强化廉洁执法,守住纪律红线。常提醒、常监督是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行政执法的常态。坚持“谁办案、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向被执法对象“吃、拿、卡、要”等现象,在取证过程、确定裁量依据、决定处罚结果等敏感环节,均保证多人参与和集体讨论,避免出现“一个人说了算”,以防出现“看人下菜”的行政执法情况。
(三)全面严格行政执法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1.强化旅游市场依法治理。将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和节假日巡查工作常态化,引导辖区内A级景区、旅行社等涉旅企业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为游客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针对我区旅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2023年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要求,开展节假日前检查和常态化检查5次;结合不同时期,明确不同检查重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展开拉网式旅游市场综合检查3次。通过依法依规的整顿治理,有效地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净化了旅游消费环境。
2.加强网吧、文化娱乐场所监管。一是强化执法责任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节假日和双休日都有执法人员值班,“12345”举报电话和执法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坚决做到工作岗位不空人,市场检查不空岗。二是严格责任制度,大力开展错时检查。通过专项行动与常态化检查相结合,重点时段与重点区域相结合,重点检查各场所亮证经营、未成年人禁入标识、点歌系统违禁曲目、环境清洁等情况。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开展节前文旅市场安全检查5次,组织对A级景区、KTV、网吧、旅行社等文旅行业进行检查,要求做好消费者和游客接待工作。持续开展文旅行业火灾隐患、大型文旅活动等安全监管。
3.加强演出市场监管。采取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营业性演出场所、涉及演出活动的歌舞娱乐场所等演出市场进行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演出和无证经营活动,强化对营业性演出内容的审查和现场监管,今年以来,辖区内没有发现非法演出和无证经营活动。
4.加强“剧本杀”等新业态监管。根据《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对辖区内6家“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兴业态开展全面监管检查。
5.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筑牢安全防线。2023年以来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检察院等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工作4次,通过专项检查,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构筑文旅市场安全防线。
六、行政执法案件数
因保山市文化综合执法改革,行政处罚权划归市级,我局仅承担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检查职能职责。2023年1-11月,新设立审批文化娱乐场所 10家(歌舞娱乐场所8家,游艺娱乐场所1家,网吧1家),备案艺培机构13家,延续换证 39 家(娱乐经营许可38家,营业性演出许可1家),注销娱乐场所5家。结合节庆安全生产、汛期安全、森林防火、未成年人保护、交通运输、重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行业检查26批次,开展部门联合检查8次,检查文化娱乐场所73家、网吧29家、星级宾馆8家、旅行社30家、新业态6家、A级景区20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实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了2023年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二是强化单位普法,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法3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4次,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素养,严格自律遵纪守法,有效促进业务工作开展。三是抓实文旅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在执法实践中开展普法,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举一反三等方式,让执法过程成为让群众尊法、信法、敬法、用法的过程。在文旅行业“4·23世界读书日”“5·18世界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商贸旅游节”“咖啡文化月”等节庆活动和传统节日活动中开展普法宣传6次,成效明显。按照统一部署,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国际禁毒日”“消防安全月”等时段,开展广泛的全社会法治宣传活动。成立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志愿服务队,组织文化志愿者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落实“文艺+法治”工作机制,编创法治文艺作品《双创绽开幸福花》和《国家安全是大事》,到基层开展“送戏下乡”惠民演出108场,同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受惠人数2万余人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方式充分发挥好基层普法阵地作用,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
(二)集中力量,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深入挂钩乡镇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将情感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债务纠纷、物业纠纷、纠纷等方面矛盾纠纷和问题列入重点排查范围,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严格按照投诉处置要求认真受理并妥善处置投诉,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1月共受理处置“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投诉件65件,正常办结62件,不予受理3件;受理处置“30天无理由退货”5起,涉及退货金额17200.00元,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受理处置12345平台投诉42件,案件投诉化解率达100%。
七、构建全覆盖法律服务体系情况
(一)建立法律顾问组
由区政府统一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单位涉法业务指导,参与听证会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法制业务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为成员的法律顾问团。
(二)配备法制审核人员
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了法制审核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组成。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多措并举,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和领导核心作用,定期不定期研究依法治区等工作及解决重大问题,凡是涉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及人事、资金使用等事项,都经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科学论证、切实降低决策风险和确保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规范性文件有无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情况;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决策。
(三)法律顾问业务开展情况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改革事项、合同、行政执法案卷等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单位重大决议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项目合同等相关涉法事项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方可进行实施,确保合法、合规,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许可听证会5次,涉商标注册争议协商1次,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的作用。
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
除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会议学习、专题讲座、集中宣传等宣传方法外,积极开展“文旅隆阳”云平台、“隆阳区图书馆”微信号等新媒体宣传,同时推行“文艺+法治”工作机制,创作法治文艺节目,利用“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走深走实。
(二)推行柔性执法,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自保山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后,行政处罚权划归市级,在对文旅行业的监督管理中震慑力弱化,区文化和旅游局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监督与帮扶并举,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的管理更多的采取了“说服、教育、引导”等软手段,对于轻微问题,坚持约谈和督促整改为主,以最优服务助力文旅市场主体安全平稳发展。
十、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建议
2023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普法宣传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执法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三是依法行政的监督制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四是依法行政的方式方法需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区文化和旅游局我局将持续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这条主线,把法治建设作为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我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