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1-11104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决算公开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1-1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5号),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承办省、市、区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区委转由区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3.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并做好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和重大政务舆情应对,起草区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稿和其他文稿。负责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4.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区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单位对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9.承担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课题的研究任务。对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人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10.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区人民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1.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2.负责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全区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
14.负责全区烟草产业、农场改革、城乡统筹、中低产田地改造、打击走私的综合协调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政府办公室“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和“办文、办会、办事”的职能。坚持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设机构:总值班室、综合股、秘书股、信息调研股、外事股、议案提案办理股、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行政股(老干部股)、财务股、隆阳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城乡统筹综合协调股、区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打私办)综合股、区农场改革发展综合协调办公室、区烟草产业办公室,共计17个。下设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4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7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收支故《“三公”经费情况表》中无三公经费。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33,824,424.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24,424.3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806,174.40元,增长111.16%,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收入减少3,670,334.60元;
2.项目支出收入增加21,476,509元:其中增加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创卫工作经费20,000,000.00元,非税成本性支出1,035,909.00元,网络安全140,600.00元;打私办缉私办案经费3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33,178,183.94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9,601.94元,占总支出的36.05%;项目支出21,218,582.00元,占总支出的63.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662,154.58元,增长100.88%,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减少4,181,962.42元,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389,705.66元,主要为津贴补贴减少193,402.00元,奖金减少1,337,455.60元;基本支出减少4,181,962.42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273,419.76元,主要为办公费减少46,056.67元,差旅费减少329,977.34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123,929.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58,294.00元,劳务费减少429,669.33元,工会经费减少116,2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613,012.3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56,445.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83,677.00元,主要为生活补助减少35,463.00元,抚恤金减少185,972.4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435,160.00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35,160.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20,844,117.00元,其中增加创卫工作经费20,000,000.00元,非税成本性支出1,035,909.00元,网络安全140,600.00元;减少打私办缉私办案经费232,392.00元,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1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59,601.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81,962.42元,下降25.91%,主要原因为:一是隆阳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财务核算2019年6月划转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9月车辆划转至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有部分经费支出在我单位反映,2020年我单位未发生相关经费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未安排出国事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21,866.89元,占基本支出的64.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237,735.05元,占基本支出的35.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18,58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20,844,117.00元,增长5566.37%,主要原因为:一是财政下达2016年预拨创卫工作经费20,000,000.00元指标,根据下达指标账务做了调整,项目经费增加20,000,000.00元。二是增加了非税成本性支出1,035,909.00元,网络安全140,600.00元;减少了打私办缉私办案经费232,392.00元,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78,183.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662,154.58元,增长100.88%,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减少4,181,962.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389,705.66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273,419.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83,677.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435,160.00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设备购置减少435,160.00元。
2.项目支出增加20844117.00元,其中增加创卫工作经费20,000,000.00元,非税成本性支出1,035,909.00元,网络安全140,600.00元;减少打私办缉私办案经费232,392.00元,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1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609,67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27%。主要用于保障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6,000,968.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90,397.05元(其中:办公费210,002.74元;邮电费52,399.39元;差旅费281,220.66元;水费31,149.35元;电费72,604.02元;物业管理费42,800.00元;维修(护)费404,522.97元;租赁费15,000.00元;会议费8,690元;劳务费113,550.00元;委托业务费2,297,060.00元;福利费1,260.00元;其他交通费519,000.00元;税金及附加费33.9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141,10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387.40元;资本性支出242,920.00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0,48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5,02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拨付乡镇城乡统筹工作经费。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95,235.32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23,929.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13,012.32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8,294.00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隆阳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财务核算2019年6月划转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9月车辆划转至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费用减少,2019年有部分经费支出在我单位反映,到2020年我单位已无任何相关费用发生;二是因疫情原因,未发生接待支出;三是2020年我单位无出国出境人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37,735.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97,579.76元,下降38%,主要原因为:一是隆阳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财务核算2019年6月划转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9月车辆划转至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有部分经费支出在我单位反映,2020年我单位未发生相关经费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未安排出国事项。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0,002.74元;水费31,149.35元;电费72,604.02元;邮电费52,399.39元;物业管理费4,800.00元;差旅费254,147.66元;维修(护)费404,522.97元;会议费8,690.00元;劳务费113,550.00元;委托业务费229,060.00元;福利费1,260.00元;其他交通费519,000.00元;税金及附加费33.9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195.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2,3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5,900,645.48元,其中,流动资产4,509,652.53元,固定资产1,247,880.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3,112.5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113,102.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6,252.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900645.48
4509652.53
1247880.36
146238.64
0
0
1101641.72
0
0
143112.59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打私办缉私经费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自成立以来,隆阳区打私办强化组织机构建设,规范机构设置,牵头、协调、处理全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边境检查、市场监管、农业、公安、税务、烟草等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履行各自职权内的专业打私职责,共同推进打击走私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本单位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预〔2019〕32号及隆财预〔2020〕407、408号文件,打私办执法办案经费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打私办执法办案经费42,073.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500,000.00元为上级年底拨入资金,无法支出,结余下年使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为该项目资金为上级资金,年末拨入,未来得及支出,今后将强化落实,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同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创卫办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隆阳区创卫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配合支持下,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健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爱国卫生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创卫工作任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3)组织过程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本单位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创卫经费的通知》(隆财预〔2020〕29号)文件,安排创卫经费20,0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2017年预拨),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创卫经费资金20,0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能为其他同类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设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三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四是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好管理制度、完善好基础信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到部门年度的决算数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统筹安排好项目支出资金。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入33,824,424.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24,424.34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4,469.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78,183.94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9,601.94元,项目支出21,218,582.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10,709.4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10,709.40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00,0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本单位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由单位主要领导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各股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7.5分。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1,718,582.00元(包括上年结转项目资金42,073.00元),其中:创卫工作经费20,000,000.00元,非税成本性支出1,035,909.00元,网络安全140,600.00元;打私办缉私办案经费542,073.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1,218,582.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20年,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总支出项目资金21,218,582.00元,其中创卫工作经费20,000,000.00元,非税成本性支出1,035,909.00元,网络安全140,600.00元;打私办缉私办案经费42,073.00元。
(4)效果情况分析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办公效率有效提高,充分发挥了办公室职能,圆满完成了区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支出效率较高,效果较好。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问题,如:未能及时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未能及时跟进项目进程等,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项目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经费开支。
(2)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并在制度执行中,首先,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强化了日常的经费管理,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其次,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3)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账、卡、物三相符。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