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5-0-/2019-091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决算公开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人民政府承办区政府指示、决定在全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等文件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区政府办理的事项;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为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或资料;研究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各乡镇(街道)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对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督促检查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各乡镇(街道)执行落实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办理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区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承担烟草产业、中低产田地改造等的综合协调工作;办理区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8年,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政府办公室“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和“办文、办会、办事”的职能。坚持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隆阳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7人),事业人员4人。
根据隆办发〔2016〕76号文件,成立隆阳区公务用车服务管理中心,纳入区政府办公室进行财务管理,车辆编制136辆,车辆保有量为13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9,241,656.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41,656.0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57108.72元,减少9.23%,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收入减769908.72元:机关人员经费增资调资增1978938.56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178314元,津贴补贴增347496元;公务用车服务中运行维护经费减少1300000元,其他减少1448847.28元。
2.项目支出收入减1187200元:(1)打私办缉私经费补助项目增200000元;(2)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项目减少150000元;(3)减少了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340000元,区级领导挂钩推进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考核奖励97200元,全市综合考核奖8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9,552,438.85元。其中:基本支出19,068,976.85元,占总支出的97.53%;项目支出483,462.00元,占总支出的2.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27,698.64元,增加11.57%,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1,996,036.64元,主要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1978938.56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178314元,津贴补贴增347496元,奖金增130759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128158.09元,绩效工资增11413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11413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36663.4元,
(2)商品服务支出增604476.48元,主要为:办公费增92004.69元,水费增22812元,电费增60624.5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1331009.08元。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480679.4元,主要为:生活补助减186572元,奖励金减358251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106699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减199458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减204888元。
2.项目支出增31662元,主要原因为:
(1)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经费增加340000元;
(2)打私办缉私经费补助增加83,462.00元;
(3)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减少60000元;
(4)减少区级领导挂钩推进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考核奖励97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68,976.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6036.64元,增加11.69%,主要原因是:隆阳区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增加,职工人员工资逐步调增,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78%;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3,46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662元,增加7.01%,主要原因为:
1.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经费增加340000元;
2.打私办缉私经费补助增加83,462.00;
3.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减少110000元;
4.区级领导挂钩推进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考核奖励减少97200元。
5.全市综合考核奖金减少100000元。
6.中低产田地工作经费减少84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52,438.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27,698.64元,增加11.57%,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1996036.64,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增1978938.56元,商品服务支出增604476.48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480679.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减106699元。
2.项目支出增31662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经费增加340000元,打私办缉私经费补助经费增加83,462.00元,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减110000元,区级领导挂钩推进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考核奖励97200元,全市综合考核奖金减少100000元,中低产田地工作经费减少846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273,04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6%。
2. 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1,66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3897.2元。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
12. 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57,7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补贴57,732.00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59,270.00元,支出决算为3,496,746.08元,完成预算的70.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84,109.08元,完成预算的7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637.00元,完成预算的46.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控制接待人员范围及标准,缩减了接待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100471.76元,增加45.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15,825.00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31009.08元,增长68.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712.32元,下降35.0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车龄都是8年以上,车辆逐年老化,公务用车使用量比上年大幅增长,使用频率高,油耗增加,车辆燃油价格上涨,致使维修经费逐年增加,燃油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84,109.08元,占93.92%;公务接待费支出212,637.00元,占6.0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无此事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部门无此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84,109.0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2辆。主要用于全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12,637.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12,6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及商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85,051.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497777.48元,增加5.6%,主要原因为今年增加了办公费92244.78元,水费22812元,电费60624.51元,其他322096.19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70,905.58元;水费37,350.05元;电费76,233.52元;电话费47,453.47元;差旅费1,115,209.00元(含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劳务费397,238.50元;工会费110,772.00元;办公设备购置403,01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68,297,253.82元,其中,流动资产27,071,137.12元,固定资产41,226,116.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66,300.0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10,105.95元,固定资产增加7,776,40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6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行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
|
1
|
合计
|
1
|
68297253.82
|
27071137.12
|
41226116.7
|
3745192.5
|
31827000
|
0
|
5653924.2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1,48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7,0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4,391.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励。
2. 项目基本情况
对达到固定资产投资考核目标的单位进行考核。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笔资金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根据隆财预〔2017〕810号文件,安排2017年全区固定资产考核奖金34万元,于2017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金2018年12月31日前兑现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7.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打私办缉私经费补助
2.项目基本情况
打私办对走私活动开展一系列制止、打击、综合治理工作。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41.73%,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90%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财预[2018]1097号文件,安排打私办缉私经费补助20万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打私办缉私经费补助2018年12月31日止支出83462元。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拨付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至相关乡镇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率37.5%,完成质量良好,满意度达100%以上。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0000元,根据隆财社〔2018〕780号财政下达2018年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1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省级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60000元,2018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2018年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10000元由于在年底拨付,未来得及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10000元由于在年底拨付,未来得及支出。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9.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设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三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四是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好管理制度、完善好基础信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到部门年度的决算数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统筹安排好项目支出资金。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入22,506,746.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41,656.08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65,090.19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52,438.85元,其中基本支出19,068,976.85元,项目支出483,462.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上年结转项目资金400000元,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3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483462元,未实施项目资金216538元。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二是制度执行有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三是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四是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总支出项目资金483,462.00元。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执行预算批复,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的指导、监督,严控结转结余资金的目标及措施,除跨年项目,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成本控制、节约经费开支。
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节约型机关,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在原有相对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适时地、针对性的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增补,制度的建立更为完善。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的执行,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并在制度执行中,首先,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强化了日常的经费管理,预算支出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通过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经费支出的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其次,是建立了经费支出定期汇报和公示机制,经费支出的公开透明性得到提高。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强化了会计核算工作。
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账、卡、物三相符。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