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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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04_A/2018-091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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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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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区政府指示、决定在全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等文件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区政府办理的事项;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为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或资料;研究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各乡镇(街道)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对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督促检查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各乡镇(街道)执行落实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办理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区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承担烟草产业、中低产田地改造等的综合协调工作;办理区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内设15个机构,其中1个正科级机构(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室),2个副科级机构(隆阳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隆阳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12个股级机构,包括:总值班室(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股、秘书股、信息股、隆阳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议案股、外事股、法制股(行政复议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室、隆阳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电子政务办公室、隆阳区农场改发展综合协调办公室、隆阳区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烟草产业办公室、车辆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政府办公室“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和“办文、办会、办事”的职能。坚持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4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36辆,在编实有车辆13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21,198,76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98,764.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7,423,782.87元,增长53.89%,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增加收入1,535,805.96元;

2.公用经费,增加收入5,500,776.91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增加3,150,000元,公务用车平台管理使用公务用车更新费用增加2,100,000元。

3.项目经费,增加收入387,200元。其中全区考核奖励经费等增加237,200元,工作经费等增加1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17,524,740.21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2,940.21元,占总支出的97.42%;项目支出451,800元,占总支出的2.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327,731.82元,增长32.79%,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增加支出1,429,753.55元;

2.公用经费,增加支出3,461,578.27元,其中差旅费增加663,618.10元,会议费增加106196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全区2017年党政办公室系统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增加277,101.60元,劳务费(主要用于政府法律顾问专项服务费)增加968,031.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554,499.89元,其他交通费用1,405,206.3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320,075元,其他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共减少1,833,150.2元。

3.项目经费,减少支出563,600元,其中全区考核奖励经费等减少802,800元,工作经费等增加239,2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72,940.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91,331.82元,增长40.15%,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51,656.15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621,902.60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减少1,092,910元,住房补贴和其他补助减少6,877元,抚恤金增加153,724.40元,生活补助与奖励金增加324,160元。

3.公用支出,增加3461578.27元,其中差旅费增加663,618.10元,会议费增加106196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全区2017年党政办公室系统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增加277,101.60元,劳务费(主要用于政府法律顾问专项服务费)增加968,031.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554,499.89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405,206.3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320,075元,其他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共减少1,833,150.2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95%,人均124,025.2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2.05% ,人均134,655.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1,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3,600元,减少55.51%,主要原因为:

1.全区考核奖励经费等项目,减少支出802,8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6.25%;

2.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等项目,增加支出239,2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24,740.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327,731.82元,增长32.79%,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51,656.15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621,902.60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减少1,092,910元,住房补贴和其他补助减少6,877元,抚恤金增加153,724.40元,生活补助与奖励金增加324,160元。

3.公用支出,增加3,461,578.27元,其中差旅费增加663,618.10元,会议费增加106196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全区2017年党政办公室系统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增加277,101.60元,劳务费(主要用于政府法律顾问专项服务费)增加968,031.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554,499.89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405,206.3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320,075元,其他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共减少1,833,150.2元。

4.全区考核奖励经费等项目,减少支出802,800元;

5.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等项目,增加支出239,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98,03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6,365,603.09元,抚恤金153,724.40元,生活补助与奖励金747,960元,差旅费1,272,113.60元,会议费117,405.00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全区2017年党政办公室系统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420,916.00元,劳务费(主要用于政府法律顾问专项服务费)1,248,651.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3,1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19,206.3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9,716.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8,0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864,325.40元、死亡抚恤153,724.4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拨付板桥镇、蒲缥镇、丙麻乡等乡镇农转城工作经费17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中低产田地改造以奖代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84,6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0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住房补贴资金54,053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96,274.32元,支出决算为2,396,274.32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15,825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53,1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7,349.32元,完成预算的100%。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572,232.34元,增长1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3,425元,增长13.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54,499.89元,增长38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07.45元,增长1.3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115,825.00元(据云外办出[2017]1039号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我单位有关人员赴俄罗斯、白俄罗斯进行社会保障与审计体系交流学习活动),超上年支出13,425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53,100.00元,由于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经费2016年度9-12月支出在我单位核算,而2017年度全年支出在我单位核算,因此超上年支出1,554,499.89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7,349.32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创卫工作、扶贫工作大力推进,上级部门检查、调研增加,接待支出相应增加,超上年支出4,307.4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5,825元,占4.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3,100元,占81.51%;公务接待费支出327,349.32元,占13.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5,825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我单位有关人员赴俄罗斯、白俄罗斯进行社会保障与审计体系交流学习活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3,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53,1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6辆。主要用于隆阳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管理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7,349.3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7,349.3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督查、检查、其他县区学习交流等事项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87,274.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61,578.27元,增长63.8%,主要原因为:

(1)差旅费,增加663,618.10元;

(2)会议费,增加106,196元;

(3)培训费(主要用于全区2017年党政办公室系统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增加277,101.60元;

(4)劳务费(主要用于政府法律顾问专项服务费),增加968,031.50元;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554,499.89元;

(6)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405,206.38元;

(7)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320,075元;

(8)其他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共减少1,833,150.2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85,285.80元;

(2)手续费,1,565.40元;

(3)水费,14,538.05元;

(4)电费,15,609.01元;

(5)邮电费,123,841.46元;

(6)差旅费,1,272,113.60元;

(7)因公出国(境)费用,115,825.00元;

(8)维修(护)费,535,514.56元;

(9)会议费,117,405.00元;

(10)培训费,420,916.00元;

(11)公务接待费,327,349.32元;

(12)劳务费,1,248,651.50元;

(13)工会经费,104,782.00元;

(14)福利费,6,731.40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3,100.00元;

(16)其他交通费用,1,719,206.38元;

(17)税金及附加费用,15,556.67元;

(1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567.17元;

(19)其他资本性支出,509,71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62,530,953.77元,其中,流动资产29,081,243.07元,固定资产33,449,71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399,919.0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70,802.07元,固定资产增加19,843,1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62530953.77

29081243.07

33449710.7

5456741.5

24536300

3456669.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55,930.08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752,345元,工程采购支出377,056元,服务采购支出1,326,529.08元。主要用于:其中我单位政府采购为1,427,772.00元,主要为视频会议室改造费、征地拆迁聘请律师费,1,028,158.08元为东南过境绕城高速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综合领导小组、保山市工贸园区隆阳电子信息产业园指挥部、保山中心城市北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青阳组团指挥部、隆阳区路网管网建设协调指挥部、保山市机场扩建土地房屋征收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采购项目,为便于上报,采购办统计在我单位名下。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55,930.08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2017年度预算编制合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部门预算经费能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部门主要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劵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财政下达25万元,我单位主要用于拨付板桥镇、蒲缥镇、丙麻乡等乡镇农转城工作经费170,000元,结余8万元,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3.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我单位2017年预算合理,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