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3091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决算公开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5号),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承办省、市、区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区委转由区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3.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并做好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和重大政务舆情应对,起草区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稿和其他文稿。负责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4.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单位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区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单位对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7.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9.承担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课题的研究任务。对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人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10.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区人民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1.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2.负责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全区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
14.负责全区烟草产业、农场改革、城乡统筹、中低产田地改造、打击走私的综合协调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政府办公室“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和“办文、办会、办事”的职能。坚持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总值班室、综合股、秘书股、信息调研股、外事股、议案提案办理股、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行政股(老干部股)、财务股、隆阳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城乡统筹综合协调股、区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打私办)综合股、区农场改革发展综合协调办公室、区烟草产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4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7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12,545,699.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35,576.65元,占总收入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23.09元,占总收入的0.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02,451.06元,增长22.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92,327.97元,增长22.3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纯增加10,123.09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1,725,443.13元,主要为在职人员调整了基本工资标准及基础性绩效奖励、人员增减,使得人员工资和各项保险费用支出增加了1,182,038.57元;同时在公用经费中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方面的支出增加了511,089.25元,个人 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3,091.31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9,224.00元。二是项目支出收入增加386,183.84元,主要为区政府办公室运行经费增加619,844.40元;法律顾问服务专项经费增加250,000.00元;上海闵行区对口帮扶隆阳区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增加90,490.00元; 隆阳经济网站维护管理专项经费增加13,400.00元;区乡视频会议系统电路月租费专项资金减少50,000.00元;全区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减少283,343.33元;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减少88,100.00元,督查工作专项经费减少100,000.00元,其他减少66,107.2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12,535,576.65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5,022.25元,占总支出的83.64%;项目支出2,050,554.40元,占总支出的16.3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11,626.97元,增长20.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25,443.13元,增长19.70%;项目支出增加386,183.84元,增长23.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1,725,443.13元,主要为在职人员调整了基本工资标准及基础性绩效奖励、人员增减,使得人员工资和各项保险费用支出增加了1,182,038.57元;同时在公用经费中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方面的支出增加了511,089.25元,个人 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3,091.31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9,224.00元。二是项目支出收入增加386,183.84元,主要为区政府办公室运行经费增加619,844.40元;法律顾问服务专项经费增加250,000.00元;上海闵行区对口帮扶隆阳区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增加90,490.00元; 隆阳经济网站维护管理专项经费增加13,400.00元;区乡视频会议系统电路月租费专项资金减少50,000.00元;全区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减少283,343.33元;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减少88,100.00元,督查工作专项经费减少100,000.00元,其他减少66,107.2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85,022.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84,230.12元,占基本支出的88.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0,792.13元,占基本支出的11.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0,554.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隆阳经济网站维护管理专项经费23,400.00元;春节慰问专项资金15,200.00元;区政府办公室运行经费619,844.40元;法律顾问服务专项经费550,000.00元;区乡视频会议系统电路月租费专项资金100,000.00元;全区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维护专项经费5697200元;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61,900.00元;上海闵行区对口帮扶隆阳区项目管理专项资金110,49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35,576.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11,626.97元,增长20.2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1,725,443.13元,主要为在职人员调整了基本工资标准及基础性绩效奖励、人员增减,使得人员工资和各项保险费用支出增加了1,182,038.57元;同时在公用经费中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方面的支出增加了511,089.25元,个人 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23,091.31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9,224.00元。二是项目支出收入增加386,183.84元,主要为区政府办公室运行经费增加619,844.40元;法律顾问服务专项经费增加250,000.00元;上海闵行区对口帮扶隆阳区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增加90,490.00元; 隆阳经济网站维护管理专项经费增加13,400.00元;区乡视频会议系统电路月租费专项资金减少50,000.00元;全区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减少283,343.33元;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经费减少88,100.00元,督查工作专项经费减少100,000.00元,其他减少66,107.2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45,02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相关支出情况为:工资福利支出7,307,158.4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1,212.53元(其中:办公费398,663.9元、印刷费水费1,206.79元、电费13,639.30元、邮电费24,993.54元、差旅费474,580.5元、维修(护)费578,313.50元、会议费620.00元、劳务费164,400.00元、委托业务费55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515.00元;资本性支出148,144.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5,70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2,44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1,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拨付乡镇城乡统筹工作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10,4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闵行区对口帮扶隆阳区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其中印刷费23,490.00元、租赁费20,000.00元、劳务费67,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38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8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38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82.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6,382.00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未做2022年接待预算,随着疫情好转,因工作需要,我单位进行了预算调整,发生了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417.00元,增长56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417.00元,增长561.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好转,本年度发生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人次46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对莅隆单位开展考察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0,792.13元,比上年增加520,313.25元,增长76.46%,主要原因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方面的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0,942.00元、水费1,206.79元、电费13,639.30元、邮电费24,993.54元、差旅费153,000.00元、维修(护)费29,913.50元、会议费620.00元、劳务费158,600.00元、工会经费123,153.00元、其他交通费551,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4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9,22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13,820,760.52元,其中,流动资产3,347,668.98元,固定资产9,076,572.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96,51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596.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958.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3,2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4,2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