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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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04_A/2016-112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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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2-25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处理政府日常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承办市人民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区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等文件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区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为区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或资料,办理区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财政风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以中期财政规划为基础,实现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整合,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全面完整原则、统筹平衡原则、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细化预算编制原则。总体思路上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隆阳区政府驻昆办事处,为财政全供给单位。其中:(一)行政单位1个,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2人,在职实有67人,财政全供养,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17辆;(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隆阳区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其他人员2人(执行98年工资标准2人),财政全供养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退休人员25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含驻昆办)财务总收入74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3.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含驻昆办)财政拨款收入743.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3.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16年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含驻昆办)预算总支出74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28万元,占总支出的78.75%;项目支出157.95万元,占总支出的21.2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3(款)”支出,主要反映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201(类)99(款)”支出,主要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区政府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5.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64.6万元(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42.53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万元,退休人员工资11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8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与上年480.31万元对比增加104.97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区政府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95万元(包括区乡视频会议系统电路月租费、全区电子政务系统运行及维护经费、预备役业务经费等)。与上年138万元对比增加19.9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含驻昆办)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4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4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