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救助管理站职能职责
- 索引号
- 01525695-7-/2018-021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2-12
一、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二十四小时内完成核实登记、建档工作。
二、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救助人员进行救助。并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
三、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或者流出地民政部门联系。
四、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和护送返乡。
五、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求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