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18年度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57-0-30/2018-0721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永办发〔2018〕4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1-10
永昌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18年度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永昌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18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印发你们,请各社区、相关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本地禁种铲毒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禁种铲毒工作
各社区、有关单位要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零星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反弹,努力实现“零种植”目标。要将《通知》精神主动向党工委、办事处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支持,建立“党委政府首责制”,落实“一把手”工程,确保禁种铲毒工作常抓不懈,深入持久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各社区、有关单位要按照禁毒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要求,与居民小组签订禁种铲毒工作目标责任状,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整治措施,确保非法种植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适时开展踏查铲毒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籽苗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7年全区共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2起(全部为行政案件),铲除非法种植的罂粟509株,铲除野生大麻1万余株,未发现非法种植大麻现象,相比2016年,查处案件数下降4起,铲除非法种植的罂粟减少1564株。2018年,各社区、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规律特点,早安排、早行动,提前部署禁种铲毒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尤其是要发挥禁毒专干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大禁种宣传力度。针对一些不法分子采取房前屋后、屋顶、花盆、废弃房舍、田间地头与农作物间(套)种种植等特点,适时开展踏查铲毒行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踏查铲毒工作取得实效。要适时组织公安、食品药监和工商等行政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小餐馆、火锅店、烧烤店等重点区域场所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在食品中使用、添加罂粟壳、籽(粉)、苗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切断罂粟非法种植、罂粟壳加工、贩卖、使用犯罪链条,对非法种植、贩卖、运输毒品原植物、在食品中使用、添加毒品原植物壳、籽(粉)、苗等违法犯罪人员,要依法惩处,防止以罚代法、变相处罚,打处不力等问题的发生。
四、积极配合国家禁毒办开展的“天目-
2018年,国家、省禁毒办将继续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监测和无人机航测两种手段,组织开展“天目
各社区、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情况(总结、信息、图片等)请及时上报永昌街道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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