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永昌街道党工委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永昌街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57-0-10_Z/2018-072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永发〔2018〕10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3-04
隆阳区永昌街道党工委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永昌街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现将《永昌街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隆阳区永昌街道党工委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永昌街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改善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建设、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街道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隆阳区创建第四批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年版)》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提高广大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基础,坚持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提升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努力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文明、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文明城市。
二、创建目标
根据《隆阳区创建第四批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及《全国文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7年版)》的要求,在2018年上半年按测评项目完成准备工作,2018年12月之前力争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决定成立永昌街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陆德富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国耀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徐泰安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吴朝团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王 迪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段云强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丁 莹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苏仕军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树鹏 办事处副主任
蒋文勇 办事处副主任
刘翠红 办事处副主任
段晓兵 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
杨 立 纪工委副书记
汤 毅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胡晓娟 组织办公室主任
张万瀚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盛学周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美华 工会专职副主席
李江凤 团工委书记、宣传干事
李青梅 妇联专职副主席
蒋洪金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林亚骊 科教文卫服务中心主任
何文贵 财务室主任
段君伟 综治信访办公室主任
朱 梁 创卫办公室主任
罗景昌 水利站站长
张从涛 土管所所长
张建平 永昌司法所所长
赵红梅 永昌中心校校长
皮静波 党政办干部
各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永昌街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办公室,由盛学周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亚骊、胡晓娟、李青梅、李江凤、皮静波为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任务分解
(一)档案收集组
责任领导:徐泰安
牵头单位:创文办
责任单位:团工委、文化站、组织办、中心校、各社区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迎检材料的收集整理指导工作,对街道各类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档案材料进行系统规范的培训指导、收集、分类和整理。
(二)宣传报道组
责任领导:丁 莹
牵头单位:组织办
责任单位:文化站、各社区、中心校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标语制作、及时报道各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市民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并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街道上下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争创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三)问卷测评调查组
责任领导:徐泰安
牵头单位:创文办
责任单位:永昌派出所、各社区、中心校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期间,17个社区问卷入户测评工作,要求宣传到人到户,做到每户至少填写一份《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调查问卷》。
(四)实地考察测评组
1.社区部分
责任领导:各挂社区领导
牵头单位:创文办
责任单位:创卫办、组织办、各社区
主要指标:(1)采取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在社区内步行
(2)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社区步行
(3)社区内有市民公约的展示;
(4)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
和睦、守望相助;
(5)社区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场所有明显标识,如挂牌,有场所的原始记录;社区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度,制度上墙或公示,有工作记录;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6)小区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只要有成堆的垃圾两处以上都为不符合;
(7)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且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是指:消防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设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
(8)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明显坑洼、积水是指面积大于
(9)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10)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11)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2.街道综合文化站部分
责任领导:刘翠红
牵头单位:文化站
责任单位:文化站、各社区
主要指标:(1)建有街道综合文化服务站,并正常向居民开放;
(2)在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有为符合,无为不符合;
(3)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有图片展示或活动记录,且开展活动不少于三项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
3.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部分
责任领导:刘翠红
牵头单位:文化站
责任单位:文化站、团工委、各社区、中心校
主要指标:(1)社区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并正常向居民开放;
(2)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展示,有为符合,无为不符合,公益广告宣传要图文并茂,核心价值观的顺序不能错,字迹不能错;公益广告牌没有污损;
(3)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有图片展示或活动记录,开展活动不少于三项为符合;否则为不符合;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站、室):一是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为符合,无不符合;二是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制度必须上墙,有工作记录,有为符合,无不符合;三是有未成年人在活动场所开展道德实践或文体活动等的文字、图片资料,有为符合,无不符合;
(5)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有明确的标识标牌、有制度、有服务项目、有人员队伍、有活动记录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4.文化名镇、文化名村部分
责任领导:蒋文勇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文化站、各社区。
主要指标:(1)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完好;
(2)无人为损坏或疏于管理现象。
5.背街小巷部分
责任领导:苏仕军、蒋文勇、徐泰安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创卫办、水管站
主要指标:(1)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随机抽选老城区的背街小巷(明显坑洼不平是指面积大于
(2)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装灯率100%,装灯设置上安装有灯;
(4)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5)管理规范,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
6.学校部分
责任领导:王树鹏、段晓兵、刘翠红
牵头单位: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综治办、各学校、永昌派出所
主要指标:(1)进入学校门口
(2)查看教室悬挂张贴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查看2间教室,至少有1间教室有宣传内容为符合;
(3)学生会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询问5名学生,5名都能背诵或默写的为符合,3-4名能背诵默写的为基本符合,2名及以下会背诵默写为不符合。要求背诵或默写24字的顺序不错,无别字;
(4)另询问5名学生是否知晓文明校园创建工作,5名都能知晓为符合,3-4名能知晓为基本符合,2名及以下知晓的为不符合;
(5)校园周边(学校正门左、右包括学校正门对面各
(6)校园周边(学校正门左、右包括学校正门对面各
(7)校园周边(学校正门左、右包括学校正门对面各
(五)工作督导检查组
责任领导:王 迪
牵头单位:纪工委
责任单位:纪工委、创文办
主要工作职责: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各工作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创文工作有序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确保认识到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一场全民事业,必须动员全民参与。各社区、各部门要通过层层召开会议等多种途径,组织群众学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有关文件,掌握标准,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以生动具体、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广泛发动群众,让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家喻户晓,使创建活动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到位。各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列入本社区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形成领导包保责任制,要成立专门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组织机构,责任到人,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措施,真正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周密部署,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全街道一盘棋的工作局面。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创建工作情况上下贯通。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甚至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各社区、各部门要确保创建活动经费的投入。五是加强考核督查机制,由街道纪工委牵头定期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通报督查检查情况,将督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综合考评内容,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