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区政府领导班子及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85-0-15_C/2018-020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2-07
中共隆阳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区政府领导班子及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因人事变动,经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现将第五届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党组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区长段生荣同志:负责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及编委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党组成员、副区长于剑武同志:分管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含区国资委、区国资公司、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区金融办、区招商局、隆阳广厦投资公司。负责融资和园区管委会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水长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区国税局、区地税局,驻隆金融、保险、证券单位。
党组成员、副区长杨俊波同志:分管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扶贫办、区供销社、区烟办、区森林公安局、区农业综合开发办。
联系区政协、森警隆阳中队、区气象局、区烟草分公司、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隆阳分局、云南香料烟公司。
党组成员、副区长周行君同志:负责滇沪扶贫合作工作,协助于剑武副区长抓招商和融资工作。
党组成员、副区长张朝廷同志:分管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
党组成员、副区长李维增同志:分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区政府研究室、区法制办、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接待办)、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含区老龄办)、区商务局(含区电商办)、区环境保护局、区移民局、区侨办、区残联、行政学校。
联系区委统战部、驻隆部队、区人武部、邮政部门。
党组成员、副区长丁学龙同志:分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
联系广电网络、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等驻隆单位及人防工作。
党组成员、副区长车加助同志:分管区教育局(含区教育督导室)、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含区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含区爱卫办)、区档案局、区红十字会、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地方志办。
联系工、青、妇组织、区科协、区文联及区属新闻单位。
党组成员、副区长陈民萱同志:分管区发展改革局(含区粮食局、易地办)、区交通运输局(含区地方海事处)、区统计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放管服”工作。
联系隆阳路政管理大队、隆阳公路分局、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区工商联、保山机场、永昌电力分公司。
党组成员、副区长朱剑平同志:分管隆城投资公司、隆润投资公司、隆城建筑工程公司,负责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区长宋云明同志:分管区旅游发展局,协助车加助副区长工作。
联系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党组成员、副区长冯江红同志:分管区地震局、潞江农场、新城农场,协助杨俊波副区长工作。
党组成员韩保胜同志: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杨从明同志:负责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区人民政府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A—B角关系如下:
段生荣—于剑武—周行君 杨俊波—陈民萱 张朝廷—宋云明
李维增—冯江红 丁学龙—车加助—朱剑平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