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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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5-0-02_C/2016-1215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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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1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隆政发〔2016〕83号)要求,为实现2016年度稳增长工作目标,全面了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6月30日—7月5日,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对区直相关部门涉及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项目投资管理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一是推行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平台运行正常。对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审批、核准、备案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删除区商务局3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项及区农业局1项审批服务事项。代办服务有序开展。组建了代办员队伍,明确了代办人员、代办范围、代办原则、代办程序、代办监管等具体规定,强化代办组织,对代办工作实施全程监督。6月,免费为企业开展网上申报审批服务事项46项。强化宣传力度,提高办事群众知晓度。在每个进驻事项单项办事须知末尾,新印制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通过微信、中心网站等多渠道加强在线监管平台的宣传。项目审批提速明显。截至6月28日,全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窗口共登记项目46个,已办结38个,8个正在办理中,无超时办结现象,审批事项办结(上报)时限缩短345天,审批平均提速70%。二是推进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组织业务培训。6月6日组织区直投资审批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中介超市建设运行业务培训。申请发放审核账户及密码。通过向省级申请,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获取审核账户和密码,可通过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基本信息审核确认工作。严格开展中介机构入驻审核工作。截至6月,经审核,在隆阳辖区内提供中介服务的113家中介机构中,不符合入驻条件的有10家,正在办理入驻手续的有11家,已入驻78家,入驻率达76%。网上中介超市上线运行,6月24日,发布第一个选取中介服务公告,并于6月29日公开选取。三是开展定(调)价清理。在市级下放定(调价)权限后,在执行期间的定价项目,做好价格监督工作,督促价格真正落实。将到执行期间的定价项目积极做好调研工作,为定(调)做好准备。做好收费管理政策的上传下达。及时转发《市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保发改收费〔2016〕120号)》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保发改收费〔2016〕167号)到全区各有关收费部门和单位,明确降低的5个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7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及时掌握各收费单位的动态。同时配合区财政局转发了《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5)的通知》(隆财非税〔2016〕59号)和《云南省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等目录清单》等文件。
(二)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一是编制完成隆阳区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分专项上报至市级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完善隆阳区“十三五”项目集群规划、专项基金申报项目储备库、“五网”基础设施项目库。加大项目前期经费投入力度,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减轻资金筹措压力,2016年全区增加了项目前期经费安排,目前第一批已安排1740万元。安排到五大基础网络设施建设项目的经费占全区第一批前期工作经费43%,第二批即将安排。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截至目前共争取到中央专项基金额度7.3亿元,争取到发改系统资金2.42亿元。二是将区级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上报“省市联动”、“市区联动”前期项目计划,抽调专人到“市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配合推进重大项目联动工作。自3月1日开始,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按照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明确的审批阶段和审批事项,以及“一项一码”工作要求,进行阶段联审联批,缩短审批时限。完成2016年政法基础设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中央预算项目申报。目前正在组织上报第二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和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项目。3月份隆阳区召开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培训会议。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涉及的项目审批、备案、核准、能评、选址、规划、环保、水土保持、林地、风险评估手续办理及投资建库、入库等知识进行培训。三是区委区政府及时下达区直各部门2016年向上争取资金考核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上半年,区级各部门争取上级各类经济建设资金28.35亿元。其中,部门实际争取11.9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61亿元,财力性一般性转移支付3.7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三)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区政府出台了《关于2016年区直部门挂钩固定资产投资及前期工作项目的通知》,继续推行区直部门挂钩固定资产投资及前期工作项目责任制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制。同时重点推进2016年区属列入省、市“四个一百”、市级“五大基础网络”、“一带一路”重点建设项目和区级“两重工作”中的重大建设项目。创新投资工作服务机制,发改、住建、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限时办结机制,为项目落地工作提供保障。梳理了2016年各领域事关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共25项,其中筛选出投资额较大、影响面广的7个项目,涉及年度投资81.8亿元,纳入区级“两重”工作,于2016年1月29日以《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级领导挂钩推进2016年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的通知》(隆办发〔2016〕3号)文件下发全区,切实落实区级领导挂钩推进机制。二是根据五大基础网络建设工作要求,编制完成了《隆阳区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规划(2016—2020年)》,并以区委办、政府办文件下发。十三五“五网”建设规划项目214项,“十三五”规划投资900亿元以上,其中:路网项目计划投资613.8亿元;航空网项目计划投资26.4亿元;能源网项目计划投资78.1亿元;水网项目计划投资139.5亿元;互联网项目计划投资54.5亿元。三是成立了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发改、交通、水利、工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工作,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下发了《隆阳区推进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五年大会战实施方案》《关于报送“五网”建设五年大会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通知》《关于加强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日常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统筹及资料收集和联络工作。明确各网建设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职能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QQ工作群,畅通信息报送机制。5月19日,由区长主持召开了总召集人会议,听取了各网牵头部门汇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四是及时拨付财政资金,确保6月底前预算内专项资金拨付达到60%以上。上半年,全区财政支出完成268345万元,为年初预算555708万元的48.3%,同比增支80701万元,增长4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1259万元,为年初预算511552万元的51.1%,同比增支86284万元,增长49.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795万元,为年初预算44156万元的10.9%,同比减支7874万元,下降62.2%。全区民生支出达206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2%。
二、有效扩大社会投资
(四)着力实施一批PPP建设项目。发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融资作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PPP项目引导资金的政策支持。按上级相关要求,配合各部门向上申报,争取隆阳区PPP项目入库,争取包装、推介、上报和实施一批PPP项目。年内组织外出专题学习培训,召开专项PPP项目策划培训会1次。目前正在做培训计划及外出培训前相关工作。谋划包装板桥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充实完善PPP项目库,同时积极探索PPP项目合作模式。相关部门分别成立了隆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鑫长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兴民公路投资公司等专门的区级平台公司。
(五)着力提高招商引资成效。1—6月份实施项目108项,预计到位资金98.91亿元,同比增长5.45%,其中省外国内项目69项,到位资金88.56亿元,同比增长5.13%。市外省内项目39项,到位资金10.35亿元,同比增长8.15%。1—6月,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3个,协议投资15.3亿元。1—6月,区级领导带队赴杭州、广西、湖南、香港、广东、深圳等地招商考察11批次,拜访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中柏韩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2家知名企业,商会协会8家,重点考察了轻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高原特色农业等项目。与莅隆考察的企业代表进行洽谈,进一步宣传了隆阳,拓展了合作平台。1—6月,到隆阳区来考察对接项目的企业有78批次258人次,6月11日—16日,在第24届“昆交会”暨第4届“南博会”期间,隆阳区参加专场推介会4场次,发放招商宣传资料500余份,签订招商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15.3亿元。谋划包装了68个招商储备项目,主要包括PPP类项目、商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高原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类项目、农业示范园区、特色农业庄园及保山坝周边景区景点开发等。区招商局认真对项目进行分析研究,筛选出46个成熟度较高的项目编制成册,进一步夯实了招商基础。继2015年11月引进玉溪通海时光蔬菜有限公司后,经多方对接,于4月28日又成功引进保山浦缥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万亩有机蔬菜种植基地项目。积极营造“亲商、爱商、护商、扶商”的良好氛围。实行区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工作机制,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为企业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后续走访服务,1—6月累计走访企业38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2件。着力提高招商引资成效。区级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00万元,上半年,已下达46万元,拨付到位10万元。
三、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廖沈、红庙、火车站、下村、青华湖东湖片区内土地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及房屋拆除力度,强力推进棚户区范围内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加快安置房建设。完成红花一期、红花二期、廖沈等8个安置房项目投资22亿元。东城区“一湖四路”续建项目加快推进,客运路、海棠路、青华路、北城路等建设基本完工。结合创卫工作,完成升阳路、太保路、兰城路等38条道路修复约14万平米,完成投资2035万元。加快推进“一院三校”、地下综合管廊、永昌路北延伸段等项目建设。加快板桥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有序推进项目规划编制、融资等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对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户、易地搬迁并进城购买商品房的贫困户实行政策优惠,有效刺激去库存。
(七)着力抓好城镇化试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试点规划。《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规划》由板桥镇委托省规划院进行编制,规划初稿形成后,隆阳区、板桥镇多次与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及规划编制单位对接和修改,待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后上报审批实施。二是科学编制试点方案。市规划局多次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隆阳区政府就《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2016-2018年)》的重点内容和项目规划建设进行反复研究,目前市政府已将《方案》行文上报省发改委。三是切实做好试点项目包装。近期,市发改委会同市规划局、市住建局、隆阳区政府,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会议精神及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申报方向,围绕城镇综合交通、棚户区(农村危旧房)改造、集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能源、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专业市场建设领域包装项目,编制形成了《板桥镇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2016-2018年)》,计划投资规模突破100亿元。四是加大建设资金争取力度。4月以来,市发改委在第二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申报中,结合板桥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镇融合发展编报板桥镇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项目(一期),概算投资22.83亿元,申请资本金4.57亿元,目前已获得国家发改委2亿元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打造7个重大项目,目前已开工两个,分别是青龙街古村落保护和小永物流片区。截至6月,分别完成投资120万元和130万元。
四、鼓励企业扩销促产
(八)积极开展企业扩销促产。一是加强工业运行监测,深入企业调研,开展企业帮扶工作,鼓励正常生产企业扩大再生产,帮助停产半停产企业解决困难恢复生产。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扩销促产企业奖励资金,2016年评选工作有待开展。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市企业生产的材料,并给予相应补贴。三是积极争取蔗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争取到蔗糖产业发展专项120万元。四是积极争取省级电子商务专项补助,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特色产品上网交易,对年度网络销售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争取省级奖励资金,按照销售额的2%给予补助。区财政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全区工业、农业和商业企业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支持、鼓励搭建多层次电子商务发展平台,加强电商人才培养、引进和培育。
五、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九)支持工业企业扶规上档。一是区财政从新型工业化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对新建投产并当年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当期产值增幅达到20%且能耗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省级一次性奖励15万元(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奖励20万元),市级奖励3万元(建成投产年内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给予每户5万元),区级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二是继续深入拟培育规模工业重点企业指导工作,现场查看生产规模、财务报表、统计联网直报条件等,对具备入规条件的企业,派专人指导企业尽快编制完善申报材料,提前做好申报所需的各项准备,积极和相关部门联系,解决具体问题,确保符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标准的,申报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确保条件达到一户,申报一户,抓好珠宝玉石、石材加工等企业扶规上档,目前隆阳区有鼎琛珠宝、意如玉等2户珠宝玉石规模企业,华裕、亿石达等3户石材加工企业。到年末力争新培育规模企业10户以上,截至目前,已完成保山比顿咖啡有限公司、保山市辉来食品有限公司2户企业的升规培育,正在对众志成城、合力铸造、奥朋商贸、京安科技、恒丰纺织、宝佳鞋业6户企业收集升规材料。
(十)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兑现各级稳增长奖励资金。2015年,全区共兑现促消费稳增长各项奖励资金234.8万元,其中省级奖励资金105万元、市级奖励资金84万元、区级奖励资金45.8万元。2016年5月全区共兑现2015年稳增长奖励资金85.1万元。加强同市场监管局、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辖区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培育限上企业打好基础。对全区限额以上企业按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进行分类,根据业务内容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六、降低企业物流、用电成本
(十一)降低物流成本。上半年预计完成公路运输总周转量206598.24万吨公里,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完成水上运输总周转量28.54万吨公里,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预计完成航空运输周转量510.27万吨公里,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5%;三项指标均能达到全年各增幅任务目标。依托大瑞铁路、杭瑞高速公路、保山机场等构成的开放型综合交通体系和保山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建设,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全区大力推进现代物流建设。引进保山亚万果蔬进出口有限公司,建设25万吨高原特色蔬菜冷链物流中心。上半年,保山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300万元;中石油保山油库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070万元;隆阳区俊荣鑫铁件加工有限公司铁件加工市场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364万元;隆阳区祥盛昌农产品物流配送项目完成投资440万元。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云南农产品电商网络平台项目,建成保山茂华义乌国际商贸城仓储物流园区。保山工贸园区物流园区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900亩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单体方案设计招标工作已完成。烟草物流区场地平整工程造价单位、监理单位招标工作、场地平整工程施工单位招标工作顺利完成。轻纺物流B区场地平整工程施工单位、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工作正在进行,相关规划、土地、环评、水保等前期工作正在办理中。
(十二)降低用电成本。认真贯彻执行《保山市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5〕88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15〕356号)等文件要求,加快电力企业改革步伐,执行市级金属硅电价联动机制和扶持园区轻纺产业发展电价优惠政策,给予大数据等高技术企业0.33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上生产性项目,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施工用电补助0.02元/千瓦时,补助资金从市级价格调节基金中支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由现行基准价格0.732元/千瓦时降低为0.666元/千瓦时,针对电价销售实行电度电价制度,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根据市发改委文件,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十三)实施社保优惠政策。一是认真落实上级政策,截至2016年6月,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32户,5.83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在职参保407户,2.6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职参保225户,1.30万人。工伤参保694户,2.99万人,生育参保518户,2.07万人。对符合产业导向、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允许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目前,没有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全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已全面执行0.5%的生育保险费率。二是对吸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与小微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此项工作目前没有开展,需等待每年的8月份省、市社保补贴的政策文件出台才能办理。到2017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用于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和转岗安置;2016年,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的企业兑付2015年补贴资金。按照上级文件要求2016年3月开始申报审核企业2015年稳岗补贴106户,140.83万元。预计7月份兑付。
(十四)积极推进减税降费。财税部门正积极配合,做好资源税费调研相关工作,以确定征收税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税收减免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
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十五)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一是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实施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引进新技术、新设备促使传统工业转型升级。目前正在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有:保山鑫盛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高强度A级瓦楞原纸建设项目;保山九隆酵母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酵母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保山青义生物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青义生物肥建设项目;保山建华粮油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粮油加工建设项目等。二是积极协助企业申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工业转型升级、智能车间示范项目、民营经济等云南省重点项目,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扶持。2016年共申报省级各类专项资金项目35个,预计申报资金约4000万元。
(十六)实施“一企一策”帮扶。一是实施重点帮扶制度。向重点工业企业和项目下派指导员,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积极发挥服务企业的作用,在强化服务的同时,对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续建项目督促其早竣工投产,新建项目督促其早开工、早建设。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向企业提供市场、政策等方面的信息,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运行监测,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密切关注各企业的经济指标状况,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二是实施区直部门挂钩企业制度为企业帮扶解困,帮助停产半停产企业尽快恢复生产,正常生产企业促销达产,今年政银企春节座谈会上,收集整理22户工业企业存在问题和困难33件,问题集中在融资、用地、原料、水电方面,落实牵头单位17家。实施任务分解到区直相关单位进行“一对一”服务,截至目前,已办结8件。三是强化收费管理。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文件的通知》(保财非税〔2015〕15号)和《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通知》(保财非税〔2015〕16号)要求,取消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7项,取消船舶港务费、特种长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等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出台《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文件的通知》(隆财非税〔2015〕220号),严格按文件执行。
九、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十七)促进消费增长。一是经过各方努力,现已开通保山至北京、杭州的直达航班。3月23日,昆明金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云南锐锋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在保山机场举行代理授权,代理飞行体验及低空旅游业务推广。隆阳首条直升机低空观光旅游线于4月1日开通。自2016年3月28日开通保山—杭州航线以来,总计起降51架次,旅客吞吐量4983人次。自开通保山—北京、保山—杭州后,保山机场今年1—5月份累计起降1640架次航班,去年1—5月份累计起降1200架次,同比增长36.7%;今年1—5月份旅客吞吐量165411人次,去年1—5月份旅客吞吐量108010人次,同比增长53.1%。保山—北京、保山—杭州两条航线开通后,本地及周边旅行社以保山—北京、保山—杭州航线为依托,共计接待旅游团队151个,游客人数约4620多人,初步调查旅游团队行程中住蒲缥温泉,游双虹桥、丙闷榕树群及潞江坝游客服务中心。二是紧紧抓住国家“五网”建设战略实施有利时机,加快宽带网络普及提速、三网融合和4G业务发展,推进云计算中心建设。出台了《隆阳区推进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五年大会战实施方案》《隆阳区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互联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2015年开始由中国铁塔保山市分公司整合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合计新建1400座基站,总投资36400万元。截至目前,电信网络、有线电视网络和宽带互联网已覆盖全区,光缆铺设已延伸至乡镇街道,100%的行政村实现“电话村村通”。城乡电话普及率达80部/百人,计算机普及率达11台/百户,互联网普及率达44%;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98.61%、98.99%;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79227户,移动电话户数达701359户,固定电话户数61340户;全区中心城市共布有806个无线WIFI点。全区共有基站1571个,其中通信4G网络基站664个,3G用户246379户,4G用户96000户。
(十八)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一是加快区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第一期建设已启动,现已进入施工改造阶段,预计6月底完工,建设面积达400平方米,含孵化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线下展示体验区和物流快递分拨区。二是加强第三方平台应用。2016年6月6日,第一批电商扶贫项目成果“守留蛋”土鸡蛋已实现上线销售。三是加强宣传培训。从5月份开始,由区电商办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电子商务集中宣传,目前已在城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次。从6月8日开始,已在各乡镇(街道)和城区主要景区开通小广播宣传电商发展政策和内容。在花街期间,组织了7家电子商务企业进驻电商企业一条街,开展集中宣传和展示。四是加快农村电商示范建设。第一批示范村(社区)建设已启动,建设地点为辛街乡尖山村和芒宽乡敢顶社区,将于6月底完成氛围营造和服务点改造建设等工作。五是组建电商协会。于5月份召开区电商协会发起人大会,目前相关报批手续正在办理和完善中。六是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于5月份组织辖区内10余家涉及在天猫平台销售的咖啡企业召开了培育“保山小粒咖啡”区域公用品牌座谈会,现初步方案已形成。
(十九)加快城乡市场建设。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服务业发展分析研究工作。提出计划建议,形成全区一盘棋统筹推进。结合保山中心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有序推进。象山农贸市场已建设完成,汇金湾、康浩、下水河三个农贸市场已基本完工,正在改造杏花、梨园两个农贸市场,正在规划南苑农贸市场。汉庄集镇、汉庄团山农贸市场已完工,正在建设板桥清水农贸市场。隆阳区南北果蔬批发市场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保山亚万果蔬进出口有限公司25万吨高原特色蔬菜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完成了隆阳区板桥镇等5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PPP项目申报
(二十)加强服务业统计。一是做好跟踪,及时分析,准确反映行业发展现状。1-5月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0.59亿元,同比增长12.8%,较去年高17.3个百分点。利用经济运行分析会,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服务业发展运行情况,分析行业发展存在问题,做好向上汇报,争取领导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既当好“数库”又当好“智库”。二是做好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跟踪服务业发展运行情况,深挖服务业统计潜力。6月份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四众”企业专项统计调查的相关工作安排,区统计局根据工作要求,主动与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产办、区工科信局、区发改局进行对接,及时筛查全区“四众”企业,加强信息核实,确保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服务业统计范围,共筛查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家(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三是选派服务业统计干部到厦门大学参加全市统计系统业务素养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养,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掌握新的方法和手段,开拓眼界,提思路,让工作能力更加符合新常态下的服务业统计工作需要。召开培训会,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培训1次,进一步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按时按质报送和真实准确反映。
十、支持企业创业创新
(二十一)积极培育众创空间。一是出台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对各项措施实施任务分解,狠抓落实,提升民营经济服务水平。二是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云工信企服[2015]467号)文件精神,隆阳区工科信局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1户(云南茂华滇西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户(保山汇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山中信会计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争取省财政对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资金扶持。三是以隆阳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台为载体,制定“中小企业人才培训计划”,统筹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各种培训资源,分批组织在岗培训、职业培训,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帮助企业分析形势、开拓思维、提高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四是积极组织科技型企业申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凝练出一批科技项目,认真组织做好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省、市科技项目申报专家开展项目申报业务培训服务,提高科技工作者项目申报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邀请省内具有专业资质的项目培育申报咨询机构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探索项目申报策划工作机制,强化项目申报的针对性,提高项目申报获得立项支持的成功率。截至目前,完成申报省级科技项目10项,申报农业领域各项认定25家(其中农业科技示范园6家、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2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17家),全区组织申请专利80件(其中:发明专利8件、实用新型专利71件、外观设计专利1件)。
(二十二)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继续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除争取省市补助资金外,区财政从新型工业化资金中安排360万元,确保全年扶持创办600户微型企业。已完成600户的报名工作,232户预审初审工作,并且进行了实地查验,等待会审后发放补助。积极培育初创型优秀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继续落实产业建设领军人才奖励政策,积极争取市级财政给予每名领军人才2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继续实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年全区计划发放“三项贷款” 1亿元,扶持1200人(户)创业。此项工作全区3月份指标下达后就开展工作,截至目前,人社局就业经办机构已审核贷款材料1207人(户),送隆阳区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全区已发放706人(户),金额7053.7万元。其中:人社就业经办机构发放419人(户),金额4183.7万元。
十一、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
(二十三)降低房地产开发相关费用。
认真落实市级相关政策。
(二十四)调整和规范房地产用地政策。一是保障住房用地市场平稳,严防出现高价地,密切关注当前土地市场动向,把握好住房用地出让规模、供地节奏和时序,优化供地结构,调整供地方式,严防出现各类商品住房高价地市场预期,破坏市场稳定的情况发生。对可能在公开出让中成交总价或单价创造新高,成交价超过周边地价的,一律暂停出让,已公告的要及时撤销公告。二是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住房用地的年度计划管理。特别编制好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供地总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供应计划总量的70%,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所需做到“应保尽保”。三是严格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和操作程序,加强出让公告等信息审核,规范房地产用地出让行为,不折不扣落实好住房用地出让规模、容积率不得低于1.0、禁止别墅类项目供地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和程序,建立信息发布的领导审核制度,切实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的违规问题。
(二十五)允许调整住房用途及户型结构。
认真落实市级相关政策。
(二十六)加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认真落实市级相关政策。
十二、努力降低商品房库存
(二十七)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销售税收、金融等相关政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等文件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调整为“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二十八)实行住房补贴及货币化安置。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2015年,出台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货币补偿补充规定的通知》,对被房屋征收人于2013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隆阳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持住建部门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可按照房屋征收折算面积,增加补助600元/平方米。截止5月份,已补助7884.92平方米。对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进城购买商品房的执行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即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4万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1.2万元补助到户,搬迁户可向区级项目承贷公司申请2笔贷款,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安居房建设。第一笔为安居房建房贷款:进入城区、集镇、中心城安置的农户,均可享受6万元/户安居房建房贷款,贷款年限20年,年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浮20%,前3年政府贴息,期间农户承担2%年利率,3年后由搬迁户按规定开始还本付息;第二笔为商品房购房贷款:进入城区、集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可分别享受每户4万元、2万元的商品房购房贷款,期限为20年,政府全额贴息,农户按照农业发展银行还款要求,分年度偿还本金。据统计,目前有105户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有意愿进城购房。
(二十九)发展租赁及二手房市场。
认真落实市级相关政策。
十三、促进外贸增长
(三十)推动重点产品进出口。1—5月份实现电子产品进出口672万美元,同比增长121.8%,预计6月份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822万美元,同比增加134.8%。电动车电池生产线已建设完毕,正在试生产。1—5月份实现蔬菜出口889万美元,同比增长100%,120育苗基地正在建设中,其中:建设用房已建好,大蓬还未建设。在蒲缥秉塞村与农户合作已经种植辣椒97亩,紫甘蓝22.5亩,卷心菜37.5亩,预计7月份后成熟。
(三十一)加大进出口奖励力度。全区共兑付企业3户,奖励资金共计117.94万元。区财政安排80万元专项资金不足以兑付,区政府及时追加奖励资金37.94万元,并于2016年5月将奖励资金全部兑现企业,其中:1.按照当年新注册实现1000万美元奖励20万元的标准,保山亚万公司需兑付奖励资金57.94万元,保山隆阳区泰昌商贸有限公司需兑付奖励资金20万元。2.按照当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且总量排名前3位奖励10万元的标准,保山亚万公司需兑付奖励资金10万元,保山泰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需兑付奖励资金10万元,路华能源科技(保山)有限公司需兑付10万元。3.拨付区商务局国际市场开拓资金10万元。
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三十二)着力帮助企业资金周转。一是出台了《隆阳区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行动方案》、积极拓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担保中心作用,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和“贷免扶补”创业贷款三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2016年区财政新型工业化资金预算1000万元作为工业信贷引导资金。二是创新融资担保。积极与建行合作开展“助保贷”业务,目前已完成规模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摸底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支持,推动工业企业“惠企贷”业务开展。充分发挥“助保贷”作用,积极探索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券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三是为加大银企合作力度,今年春节前夕区委区政府专题召开了银政企座谈会,主动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积极有效地开展银企对接,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助保贷”、“富保贷”及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中心作用,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目前共为15家企业解决了融资困难。2016年拟申报上级扶持资金项目38个,预计向上争取资金4000万元以上。其中:工业跨越发展项目10个,技术改造项目7个,技术创新项目1个,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14个,节能项目3个,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3个。
(三十三)着力缓解融资难。认真贯彻银行信贷投放奖励政策,隆阳区委、区政府于2016年3月28日印发《隆阳区融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隆办发〔2016〕18号),根据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额度对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存贷比例等三项指标设置基础奖、台阶奖进行考核奖励。建立投融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全区重大融资项目库,推动政府投资、银行信贷、社会融资联动合作。破解融资难问题,隆阳区人民政府着力创新涉农金融产品。积极与建行合作开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助保贷”业务,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计审批贷款21户,发放贷款金额18050万元。累计回收贷款11695万元,贷款余额3312万元,累计收取企业助保金389万,为涉农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贷款资金保障。隆阳区信用社向企业、专业合作社或“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运作模式发放涉农贷款,盘活农村资产,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目前,“富保贷”平台上完成帮助农户9户,担保贷款97万元整。2016年采用区政府+隆阳区沪农商村镇银行+担保公司向企业、专业合作社或“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运作模式发放涉农贷款,盘活农村资产,解决涉农企业、合作社、农户贷款难问题。目前,“鑫农贷”平台上完成帮助农户41户,担保贷款2000万元整。2016年6月23日根据《关于做好金融支持稳增长、调结构分析及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人行彭副行长一行对隆阳区2016年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融资推进情况进行了调研,赵副区长就隆阳区重大项目融资推进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市人行彭副行长听取汇报后指出,隆阳区融资进度慢,不注意项目的包装,政银企沟通协调不够。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银行的要求进行项目包装和项目的整合,加强政府、银行、企业的沟通协调,加快项目融资进度。
十五、加强建设用地保障
(三十四)加强用地保障。一是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促使用地已审批的新建项目及时开工。对建设项目已供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巡查,督促按照约定时间开、竣工。对建设项目出现的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有关规定,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进行处置。省国土厅下发隆阳区疑似闲置土地40宗,面积169.7236公顷;其中保山市收储中心4宗,面积46.2956公顷;保山工贸园区1宗,面积36公顷;保山水长工业园区6宗,面积16.3317公顷;隆阳区本级29宗,面积107.0963公顷。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认真核实清理,并对疑似闲置用地已全部进行了消除处理,其中开工建设16宗,面积109.3624公顷;竣工22宗,面积55.0335公顷;剩余2宗属于水长工业园区用地项目,企业就现在遇到的困难也做了相关情况说明,部分企业自愿放弃项目用地,并向园区管委会递交了放弃项目用地申请,分别是105-06-01-10号宗地,放弃方为保山宜坤实业有限公司;105-06-01-11号宗地,放弃方为保山华裕石材工程有限公司,已撤销合同。二是开通快速审批通道,对工程建设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按临时用地手续报批保障,并按政策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上半年,共上报审批临时用地9宗,面积206.9521公顷。三是对重点项目的控制工期单体工程、有工期要求急需开工的工程,在通过用地预审、项目批准立项并完成初步设计的国家重点项目,采取先行用地进行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上半年,共上报1宗大瑞铁路(隆阳段)单体工程先行用地,现已经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厅函2016〔557〕号”批复,批复面积1.3270公顷。四是建设用地审批在规定时限基础上再缩短三分之一以上,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建设等重点项目在资料齐全、手续合法的前提下,办理时限比规定时限缩短50%以上。上半年,共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7个,报批面积178.1607公顷,其中批次用地6个,报批面积178.0054公顷(包括3个低丘缓坡项目,报批面积86.8432公顷);1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0.1553公顷。五是降低征转用地审批成本,取消各级征地管理费。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除商住用地以外,其余用地一律免缴;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提供用地,年租金按照出让地价评估后折算到1年期价格确定。切实降低板桥生物产业示范园区工业用地成本,价格按照现行基准地价(I级23.47万元/亩;II级18.13万元/亩;III级15.47万元/亩)执行。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的规定及省厅要求,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除商住用地以外,其余用地一律免缴。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时缴纳。严格执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5〕47号)文件规定,取消各级征地管理费。六是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利用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开发建设需要,先行报批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手续,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采取供地时缴纳的方式,缓解用地报批缴费压力。隆阳区严格执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级低丘缓坡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办〔2014〕24号)规定,省级试点低丘缓坡项目按照城镇批次组件上报,但仍可享受低丘缓坡省级试点相关政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供地时缴纳,缓解用地报批缴费压力。七是优化审批程序,做好涉及压覆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前置审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备案证明或审批文件作为建设用地审批的要件之一,先于建设用地审批,优化了审批程序。八是取消地灾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5〕47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取消备案后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15〕23号)要求,取消地灾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自2015年1月1日起,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承诺书,作为办理建设用地审批业务时用地单位落实地灾危险性评估制度的证明材料。九是落实市级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保障措施。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保政发〔2016〕7号)要求,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中,属省级建档立卡范围,安置用途为住宅、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基础设施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前,采取紧急用地方式进行保障,6个月内需完善用地手续。已起草紧急用地办理所需材料(含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并函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46个,涉及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总面积为689.65公顷,其中:农用地612公顷(耕地161.45公顷,基本农田318.18公顷)、建设用地53.53公顷、未利用地24.12公顷。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安置户数还在动态变化,最终未确定,目前无法进行用地报批。
十六、优化发展环境
着力抓好贯彻落实加大督查落实力度。制定了《隆阳区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解读宣传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4月以来,新闻中心共播出相关新闻16条80条次,民声回应第94期播出《产业扶贫助农脱贫致富》。隆阳手机快讯刊发信息28条次,隆阳新闻网刊发信息25条次,在云南日报刊发3条次,保山日报刊发12条;云南通•隆阳区手机新闻客户刊发信息18条次,保山日报手机新闻客户端刊发信息15条次。根据文件要求,区审计局与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监察局共同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督查落实力度,结合具体工作要求,行使好审计监督权。以推动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区政府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关注相关部门和地区与稳增长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保障、简政放权等情况,揭示存在的主要问题,界定责任主体,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时间为2016年1月—12月,截至6月底,区审计局已开展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跟踪审计、隆阳区201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隆阳区2016年食品安全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跟踪审计、隆阳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共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3286万元。审计结果以专报形式上报区级领导和上级部门。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