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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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5-0-30/2016-091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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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6-09-13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十三五”时期是全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抓好投资工作仍是保持全区经济增长的第一要务。项目是投资的载体,为着力解决项目谋划不足、储备不足、前期工作滞后、资金筹措困难等问题,切实推进项目谋划、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提高项目储备,保证项目接序建设,保持投资增长后劲,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稳定增长的关键作用,结合全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项目谋划
(一)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及稳增长“五大措施”,主动融入国家、省、市发展战略,根据全区“建设滇西边境中心城市和隆阳人民的幸福家园,倾力打造滇西边境交通枢纽、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基地、小商品生产加工基地、商贸物流中心、旅游集散地、科教文卫体高地和数据存储灾备基地”的十三五规划目标,结合“五网”建设、脱贫攻坚、推动产业升级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乡村、保障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任务,做好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前期项目的谋划。
(二)谋划的重点领域。围绕综合交通及重大水利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对外开放和国际产能合作、民生和社会事业以及产业发展等5大领域,突出公路交通、轨道交通、民用航空、新型城镇化、“三农”和重大水利、生态环境、民生和社会事业、对外开放、能源、重点产业“十大投资专项”,科学超前谋划全区重大前期项目。
1. 公路交通。重点配合推进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昌宁至隆阳段、S41 维西至永德高速蒲缥至施甸段、 保山至泸水高速公路保山境内段、保泸高速老营出口至腾泸线连接线、腾冲—百花岭—老营接保山—泸水高速公路连接线等高速路的前期工作;推进孙足河-沙河口、沙河口-昌宁大田坝、瓦窑-西邑石龙坪、通乡二级公路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
2. 轨道交通。重点配合推进保山至腾冲猴桥、保山至泸水、保山至云县铁路前期工作;研究大理至隆阳,隆阳区至腾冲、昌宁、施甸、龙陵、泸水等周边市区的城际轨道交通及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项目。
3. 民用航空。重点配合推进保山机场改扩建和一类通用机场等重点建设项目。
4. 新型城镇化。重点推进板桥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美丽宜居乡村和城镇基础设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镇供排水供热、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特色小城镇、生态城市、绿色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5A景区城市、城市公园、城市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三个万亩生态廊道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
5. “三农”和重大水利。重点推进阿贡田、水长河等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区、中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高标准农田、粮食安全、农业精品庄园、畜牧产业基地、林产业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公路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
6. 能源。重点推进骨干电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天然气支线、配气站、成品油库、加油站、新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
7. 对外开放。重点推进对外产业发展、国际产能合作等重点建设项目。
8. 重点产业。重点推进农特产品加工、新材料、轻纺、信息、旅游文化、现代物流6大产业重点建设项目。
9. 生态环境。重点推进污染源治理、土地整治、水源地保护、易地扶贫搬迁、石漠化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退耕还林、陡坡生态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
10. 民生和社会事业。重点推进幼儿园建设、初中校舍改造、薄弱学校建设、高中校舍建设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项目;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中医药传承与创新、隆阳区人民医院迁建、隆阳区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卫生项目;大健康产业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族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设施建设、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残疾人托养中心、救助管理站、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
二、加强项目储备
(三)完善项目规划,做好项目集群及滚动计划。根据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重点和任务,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提出的“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3个定位的科学内涵,紧紧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等国家发展战略,完善各专项规划项目及全区“十三五”投资集群项目,并分别建立各专项规划项目库及全区投资集群项目库。按照上级发改部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3年滚动投资计划。根据“十三五”投资集群项目库每年提出前期项目推进计划,高质量做好全区重大前期项目推进工作,为争取上级预算内投资及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做好项目储备。
(四)建立PPP项目库。重点研究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行PPP模式建设。加强PPP项目的谋划、储备及前期工作的推进,财政部门要按照PPP项目运作程序作好业务指导,建立好区级PPP项目库,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上级PPP项目库。
三、加强项目融资
(五)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2016年区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按照“保重点、带动强、有实效”的原则,前期工作经费要集中用于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同上级部门争取或从其他渠道想方设法筹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大前期经费投入筹措,充分发挥前期经费使用效益。
(六)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根据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向和重点领域,按时、按质、按量编报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最大限度争取国家和省给予我区项目建设资金支持。
(七)积极争取上级基金支持。增强重大项目融资能力,有效撬动社会投资。围绕国家专项基金、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扶贫基金,扎实有效做好争取基金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好项目包装、梳理筛选和基金计划编制申报工作;区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与市级对口部门的对接,做好市级产业基金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八)推动信贷稳健增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向总行争取信贷规模,落实已签署的银政企合作协议,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挖掘信贷增长潜力,实现信贷总量逐年稳步增长。区金融办要统筹做好向融机构的推介工作,积极搭建平台,主动传递信息,确保重点项目获得更多信贷资金支持。
(九)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支持重大工程项目通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股权融资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范围,实现直接融资规模逐年稳步增长。
(十)加大保险业支持力度。区金融办要主动与各保险公司对接,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各保险公司与项目建设合作。各保险公司要积极向总公司汇报我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提供区内优质项目信息,争取总公司加大对隆阳区保险资金运用支持力度,探索保险资金参与我区经济建设的新模式、新途径。
(十一)努力扩大招商引资。围绕有利于提升产品层次和竞争优势、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引进旗舰型企业和重大项目,主动有序承接以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产业转移。选择国内500强、民企500强和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实施精准招商、点对点招商。积极引进符合隆阳工业转型升级方向的企业和项目,促进以园招商、以商建园。提升项目落地成效,加强签约项目落地进度的跟踪督促,提高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做到开发储备一批、洽谈推进一批和开工建设一批。
四、加强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十二)认真做好项目审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做好项目审批的“接、管、服”工作,加快对前置审批中介服务的清理和规范,由企业自主选择,收费明码标价。除涉及安全和环保事项外,投资项目强制性评估评审一律取消。严格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公开项目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受理情况及审批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隆阳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企业重大项目代办制和三级联动审批制,切实缩短审批时限,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五、加强项目措施保障
(十三)严格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挂钩推进制度。2016年区级前期项目推进严格执行《2016年区直部门挂钩固定资产投资及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业前期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挂钩推进,行业主管部门挂钩推进项目原则上由分管副区长负责统筹协调。按照“一个重大建设项目、一个领导挂钩负责包抓、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落实、一个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十四)切实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机制。根据市区项目联动工作部署,做好列入省2016年—2018年“十、百、千”及市区两级联动推进重大项目的相关工作,确保重大项目联动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立项审批、规划调整、用地保障、环保审批、政策处理等问题,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召集相关单位和项目法人或业主单位,采用会审的方式,联合办公予以集中解决,对部门集中解决不了的事项,及时上报区级分管领导给予协调办理。对重大项目涉及建设用地、资金、规划、环境保护、优惠政策等方面重大问题且区级不能解决的,应以“一事一议”的方式,提出意见逐级上报解决。
六、加强项目督查问效
(十五)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区政府督查室定期督促检查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对列入省2016年—2018年“十、百、千”的及市区两级联动推进的重大项目、安排过区级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每季度进行1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有关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十六)建立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安排过2016年前期工作经费的重大前期项目纳入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对按时、按质完成前期目标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工作迟缓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相应惩罚;对工作不负责或由于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责任。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