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赵贵品等二十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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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15_C/2016-082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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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8-29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赵贵品

等二十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组字〔2016151号文件提名,经2016819日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赵贵品 任隆阳区行政学校校长(兼);

李廷金 免去隆阳区行政学校校长(兼);

董蓉蓉 任隆阳区侨务办公室主任,免去隆阳区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杨晓志 任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免去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云芳 任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办主任;

蒋伟平 任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建华 任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主任;

杨  拓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监察综合室主任;

刘先富 任隆阳区监察局派出第四分局局长,免去隆阳区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周  军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派出第四分局局长;

余文杰 任隆阳区监察局派出九隆分局局长;

杨  毅 任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副局长(挂职);

刘升文 免去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副局长(挂职);

张  霆 任隆阳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免去隆阳区财政局副局长;

高延波 免去隆阳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郑春铃 任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引智办主任,免去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艳 任隆阳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宋  霞 任隆阳区招商局局长,免去隆阳区接待办公室主任;

刘  萍 免去隆阳区招商局局长;

普红波 任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