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奖励2015年区政务服务中心优秀服务窗口和先进服务个人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85-0-30/2016-052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隆政办发〔2016〕76_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5-16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隆政办发〔2016〕76号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15年
区政务服务中心优秀服务窗口和先进
服务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2015年,区直单位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为表彰先进,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3〕99号)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区林业局窗口等6个优秀服务窗口和蒋文英等6名先进服务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服务窗口(6个,各奖励1000元)
区林业局服务窗口、区国税局服务窗口、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服务窗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服务窗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
二、先进服务个人(6名,每名奖励200元)
蒋文英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
朱劢骕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
胡继贤 区林业局服务窗口
杜文燕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服务窗口
段玉宝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服务窗口
苏红颖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服务窗口
希望受表彰的服务窗口和个人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区直各进驻单位要以优秀服务窗口和先进服务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全区 “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