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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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02_Z/2015-1026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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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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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9-09

根据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 9:30-11:00在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余 净 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二)听证记录人:

赵祖芝 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聂婉毓 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城所工作人员

(三)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李宏武 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胡 源 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队长

杨光萍 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副队长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张海清 隆阳区五里香粮食加工厂负责人

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表、隆阳区人大代表、隆阳区检察院代表、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代表、社会公众代表。

(五)听证监察人:隆阳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隆阳区监察局、隆阳区法制局。

(六)旁听人:

张渝文 隆阳区五里香粮食加工厂职工

张渝晓 隆阳区五里香粮食加工厂职工

潘 华 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

成军昆 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

邢雯倩 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

三、其他事项

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