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局关于开展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检审换证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85-0-06_B/2015-101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4-12-18

隆阳区内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

接市林业局保林发〔2014〕154号文件通知,将对我区范围内已持有的《云南省木材经营许可证》、《云南省木材加工许可证》进行检审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时间

在我区范围内,现在册从事国内木材和边贸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均属检审换证范围。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至3月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检审换证业务,视为自愿放弃经营木材(加工)许可证。

二、程序

先由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户)提出书面检审换证申请,如实填写《云南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换证审批表》,并提交原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区林业局审核后换发新证。

三、此次检审换证工作只对现在册的合法的木材(加工)单位进行检审换证,一律不审批新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伪造、变造、转证许可证的,以及经营(加工)非法来源木材的,一律不予换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已经停产停业的、无场地、无能力经营,其闲置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也不再换证。

四、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见此通知后望相互转告,携带法人身份证、单位印章、原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原件,到区林业局林政股办理检审换证业务。

根据保山市林业局的文件要求,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实行一年一检。

 

联系人:陆学信

咨询电话:0875-2209336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局

201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