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赵连忠等二十一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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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15_C/2016-031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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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隆政发〔2016〕42号
浏览量
日期
2016-03-15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文件

 

隆政发〔201642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赵连忠

等二十一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党组字〔201617号文件提名,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赵连忠  免去隆阳区监察局副局长;

    免去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左耀波  免去隆阳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董正荣  任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粮食局局长;

杨明华  免去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东雷  任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副局长;

    免去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引智办主任;

张新德  任隆阳区水务局副局长;

张正周  免去隆阳区林业局副局长(挂职);

    任隆阳区商务局副局长兼电子商务办公室主任;

王雪莲  任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所长;

陈元花  任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副所长;

杨定江  免去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何从亮  任隆阳区移民局局长;

袁宝平  任隆阳区地震局局长;

张纯亮  免去隆阳区地震局局长;

张永森  免去隆阳区侨务办公室主任;

杨建华  免去隆阳区森林公安局局长;

甫娟华  免去国营新城青年农场副场长;

李仕连  任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