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马彝族白族乡第十届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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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4-9-/2022-0105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马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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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1-05

瓦马彝族白族乡第十届第五次会议期间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情况报告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代表提出的相关部门批准各村建设公墓的建议

办理结果:隆政规〔20211 号文件,关于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区民政局审批。瓦马乡已建设搭板桥公益性公墓,考虑到全乡居住分散,乡人民政府下一步积极争取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计划在瓦马乡增设1个公益性公墓。

(二)瓦马乡公墓建设使用应该分区域划分,将不正常死亡人员与老死人员分区域修建安葬的建议

办理结果:因殡葬改革在起步阶段,各项设施还未配套完成,中心公墓还未全部建设完成,乡人民政府与天寿公司对接,待公墓全部建设完成后,进行分区域划分,分类进行安葬,并设置骨灰撒葬、树葬、壁葬、花坛葬等生态节地区域。

(三)代表提出的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彻底完成活人墓拆除扫尾工作建议

办理结果:瓦马乡活人墓应拆除692冢,实际拆除692冢,活人墓拆除工作全部完成,下一步乡人民政府对新发现未拆除的活人墓组织力量进行拆除。

(四)代表提出的各村设置骨灰堂,公墓使用年限应该为永久的建议

办理结果:隆政规〔20211 号文件,关于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墓(骨灰堂)使用年限为永久,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收取的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公墓(骨灰堂)的管理、维护和建设等,区民政局和乡人民政府负责监管,下一步乡人民政府根据各村需求和人口情况,申报骨灰堂建设项目。

(五)代表提出的在棉戛垭口审批开设采砂场建议

办理结果:经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和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专业人员及矿产专家现场核实后,认定棉戛垭口该区域为国家级公益林,不具备设置砂石场条件,为考虑全乡砂石用料需求,与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协调后,现已将拉攀村缓头坡已纳入矿产系统,下里濯村羊圈山纳入后备矿产资源库。

(六)代表提出的中心小学需要建设田径场,急需征地15亩左右,希望乡政府协调解决的建议

办理结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现已将中心小学需要建设田径场计划用地范围,已纳入瓦马集镇开发边界内,下一步待集镇开发方案获批后,学校用地就可以进行报批。

(七)代表提出的党委政府考虑卫生院扩大或整体搬迁用地的建议

办理结果:结合瓦马卫生院用地需求,乡人民政府已向区政府申请,将原隆阳区地方税务局瓦马分局办公点作为瓦马卫生院扩建使用,现已完成手续上报,下一步获批后,将原隆阳区地方税务局瓦马分局办公点用于瓦马卫生院住院楼建设。

(八)代表提出的党委政府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各村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建议

办理结果:瓦马乡党委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不断加强村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落实。一是建立了瓦马乡十户联防网格,共设置四级网格604个,覆盖农户555824361人,通过四级网格将疫情防控政策深入宣传到户到人、促进村级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二是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方式,通过乡级微信公众号“瓦马精神”、十户联防网格群、农村大喇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疫情防控政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三是结合全乡中心工作,在日常入户走访、会议培训等过程落实好、宣传好扫码、测体温、戴口罩、保持一米安全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在全营造共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浓厚氛围。

(九)代表提出的保留上里濯小学的建议

办理结果:上里濯小学撤并前共有学前班学生9人,二年级学生6人,有教师2名。教师配置基本上是一位教师负责一个班级,任教所有学科,对于音、体、美等专业的教师配备、教学仪器配置等就无法满足教学需求。而集中办学能够集中财力,节约资金,加速改善办学条件。分散办学条件下投入分散造成的资源浪费问题学生人数少造成的教师教学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通过集中办学都能够得到有效克服。从长远来看,集中办学对实施学生的素质教育、优化全乡教育资源配置都是有利的。因此,对上里濯小学不进行保留。

(十)代表提出的加强汶上中学周边治理的建议

办理结果:对汶上中学周边车辆乱停乱放进行了治理,在汶上集镇划定了停车位,对集镇停车进行了规范。目前,汶上中学周边的汶上自然村村庄已实施了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并申报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预计2022年实施。下一步乡人民政府将积极争取资金,尽快推进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集镇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校园周边人居环境

(十一)代表提出的在瓦马乡设置税务发票代办点的建议

   办理结果:经与税务局协调,税务发票代办点需配备专人、专线和专用设备,报省税务局批准后才可以设置,瓦马因业务量较小,不具备设置税务发票代办点的条件,为方便全乡群众,与税务局协调后,将20万元以下的税务发票代开业务委托邮政所进行代开。

(十二)代表提出的提升人居环境,落实7个专项行动”强化对乡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的建

办理结果:乡人民政府加强集镇管理,开展集镇整治40多次,其中瓦马集镇开展整治26次,汶上集镇开展整治20次,并对餐馆按要求进行检查,在公共场所建设洗手台,引导群众勤洗手,开展全乡性消杀12次,每月对全21个村社区人居环境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根据督查的情况进行红黑榜评定,并进行公示及对黑榜问题进行交办清除村内道路废弃的建筑垃圾和杂物,确保道路畅通、干净、整洁。共发动群众3681人次,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3825将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纳入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

(十三)代表提出的争取项目硬化汶上社区沙地小组2.18公里道路和马鹿塘小组1.87公里道路的建议

办理结果:汶上社区沙地小组2.18公里道路已纳入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项目,现已进入招投标程序,预计20221月中旬可动工实施;马鹿塘小组1.87公里道路建设,因2021年已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现马鹿塘小组村组道路已通硬化路,已解决交通出行问题。

(十四)代表提出的加快汶上社区污水处理建设工程,建设污水处理池,解决污水排入大沟污染的问题的建议

办理结果:目前,汶上自然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投资225.6万元,已完成整个项目的80%。乡职能部门积极和区住建局对接,已纳入2021年度缺口资金申报。下一步乡人民政府将积极争取资金,尽快推进项目实施,持续完成项目后续工作。

(十五)代表提出的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解决汶上社区垃圾焚烧炉建设工程款问题的建议

办理结果:汶上社区垃圾焚烧炉于20198月份开工建设,因乡级财政紧张,一直积极和区住建局对接,现已纳入2021年度缺口资金申报,待下一步资金下达后进行解决。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了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结时限的五定责任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承办单位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规定办理时限,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办理工作顺利进行。乡人大主席团组织召开了议案、建议交办会议,将建议办理进行了任务分解,要求办理必须做到能办的快办、快办的办好;暂时难以办到的纳入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办不了的,及时予以解释说明。

(二)强化督办,确保实效。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对于建议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负责领导跟踪督办,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反复要求办理结果依法依规,使建议件件落到回应。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在乡人民政府及承办部门积极努力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大部分乡人大代表的支持理解,但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少数承办部门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解决的力度不够;二是办理程序不够规范,个别部门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复完毕;三是个别承办单位在研究解决问题上功夫不够,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四是办理答复不够规范,由于各项工作任务繁重,乡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没有与提议代表进行有效面商。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求突破,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完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推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办理水平提高,为瓦马乡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