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

索引号
01525766-9/20230823-00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8-23

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

(共3项)

序号

政务服务事项

证明事项

(材料名称)

省级业务

指导(实施)部门

调整方式

备注

主项名称

子项

名称

办理

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使

层级

1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公共服务

州、县、乡

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取消

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通过网上数据核查实现,不需要申请人提供。

2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粮食企业收购资格新申办

行政许可

州、县

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证明材料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取消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已改为备案,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3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粮食企业收购资格延续

行政许可

州、县

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证明材料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取消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已改为备案,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