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统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索引号
01525698-1/20240725-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统计局
公开目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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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7-25

为进一步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果,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根据《保山市统计局保山市统计局关于印发 2024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统发〔202410号)要求,制定隆阳区统计局2024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隆阳区统计局积极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董婕为组长,副局长王毅、刘素珍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统计执法大队,由王毅任办公室主任,执法大队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立案处理等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对象确定及执法人员分配

按截止2024630日隆阳区一套表调查单位总量的5%抽查,抽查户数为28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二)检查内容

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自查自纠等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区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赋予的统计执法职责,对检查对象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3.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4.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5.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6.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

执法检查工作预计于20248-10月进行,包括抽选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人员、下发企业执法检查通知书、实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公示结果、总结处理五个阶段。

1.双随机抽选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2024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人员及被检查单位均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选产生。

2.下发企业执法检查通知阶段

根据检查企业名单,准备《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和《执法文书送达回证》,在执法检查组(不少于2人)确定检查日期后,将《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企业,并收回送达回证(加盖被检查企业公章)。

3.实地统计执法检查阶段

各检查组严格执行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云事中事后监管联发〔20242 号)文件要求,于每月15日以后,按照专业分工进行实地检查,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

4.公示结果阶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在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公示检查结果。

5.总结处理阶段

根据实地执法检查情况,对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分类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查

双随机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统计执法有关程序,严格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对检查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视违法情节分类依法依规进行办理。

(二)及时公开检查信息

双随机检查工作结束后,认真填报《云南省统计执法情况报表》。对检查及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