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遗失声明(水寨乡新路村笋箐第二小组)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3-0327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公示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3-27
林权证遗失声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新路村委会笋箐第二小组因保管不善,将持有的隆阳林证字(2010)第0002811405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并承诺声明作废后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声明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路村委会笋箐第二小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