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遗失声明(杨加啟)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2-0608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公示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6-08
不动产权证书(林权证)遗失声明
原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秧草村村民杨加啟户,现已搬迁至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吾来村委会民乐组,因保管不善,将杨加启(现更名为杨加啟)持有的隆阳林证字(2009)第0002845318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并承诺声明作废后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声明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加啟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