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示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0-101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公示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0-10
不 动 产 登 记 公 示
(继 承)
编号:2020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 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保山市传媒大厦2号楼A座1楼隆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5—2209740
经办人: 李琴珍 审核人:李雪媛
原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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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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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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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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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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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动 产 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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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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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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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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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面积(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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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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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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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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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芒宽乡南大街中段东侧(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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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2017)隆阳区不动产权第00076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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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宗地373.52m²,其中商服用地349.66m²、住宅用地23.86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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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66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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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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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遗产继承协议,上述不动产由死者配偶赵美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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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芒宽乡南大街中段东侧(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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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2017)隆阳区不动产权第00076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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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2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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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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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