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化国苹)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51203-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公示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2-03
编号:2025-4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保山市传媒大厦2号楼A座1楼 。
联系方式: 0875—2192604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化贵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隆阳区潞江镇莫卡村委会(云南省农科院热带亚热带经济作物研究所)5幢5号 | 保国用(2002)字第04537号、隆阳区房权证永昌镇字第00009659号 | 化国苹 |
公告单位: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