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何惠兰)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5111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公示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11-12
编号:2025-4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保山市传媒大厦2号楼A座1楼
联系方式:0875—2209740
原权利人 | 继承人 | 证号(地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赵保国 | 何惠兰 | 保集建(集)字第N-(29-1)号、房权证保山市字第00000545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隆阳区九隆街道新乐社区建设小区51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130.9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49.30平方米 | 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