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继承公告(李贵春)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40511-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公示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5-11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24-2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保山市传媒大厦2号楼A座1楼
联系方式: 0875—2192604
原权利人 | 权利人(继承人) | 原证书号 | 地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李贵春 | 李玉财 | 保集建(93)字第D-07-169号 | D-07-7-2 | 隆阳区青华街道太平村委会三组 | 土地使用权面积:218.73平方米 |
公告单位: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