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万才)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31127-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公示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11-27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万才因保管不善,将保杨国用(2001)字第0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该声明自发布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声明不动产权作废。该公告期内不计入办理时限。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万才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