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更正公告(李春梅)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30915-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公示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5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2023-01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保山市传媒大厦2号楼A座1楼
联系方式: 0875—2192604
序号 | 原权利人 | 现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李学盛 | 李春梅 | 隆阳区永盛街道小堡子社区中排六组 | 1. 原权利人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小堡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李学盛更正为李春梅。 2. 根据《保山市个人建房占地批准通知书 土通字(1992)118号》,将发证面积更正为160平方米; 3. 原附记栏家庭成员信息更正为:李国金(父亲)、周淑先(母亲)、徐桥生(配偶)、李晨(长子)、李乐(次子)。 | 2020年确权登记有误,将该宅基地确权到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小堡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李学盛名下,原不动产权证号:云(2020)隆阳区不动产权第0050743号。 |
公告单位:保山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