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办事指南
- 索引号
- 01525699-X-13_A/2016-1215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12-15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办事流程图
BSZN-022500-201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办事指南(简版)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19日发布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09修正版
执行日期:2009-08-27))第33条第2款。
二、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范围有妇产科、外科专业受聘在持有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工作的医务工作者的许可申请
三、审批条件
新办、延续、变更的准予批准条件:
1、婚前医学检查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泌尿科或普通外科临床经验,已取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主检医师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已取得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婚前医学检查医生必须经过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母婴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专业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2、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人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或外科(外科只负责结扎)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负责手术过程在其指导下,终止妊娠的具体操作人员应具备三年实践经验,操作熟练。
3、助产技术人员:取得助产士或妇产科医士、护士以上技术职称,受过有关专业技术培训,并具有一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4、家庭接生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保健机构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独立接生10次以上。
5、申报《合格证》人员的年龄要求一般为,女55岁以下,男60岁以下。60岁以上具有高级技术服务的离退休人员,如继续回聘在持有《许可证》的单位中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仍可以申报。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资料书面审查→单位监督一、二股室实质性审查→现场踏勘→分管领导审批→窗口取件
五、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新办 |
依申请延续 |
依申请变更 |
1 |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发证申报表 |
原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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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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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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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申请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助产的,应提供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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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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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毕业证复印件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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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申请婚前医学检查的,需提供由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认可的母婴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一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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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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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卫生监督机构需要提供其它资料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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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延续申报表 |
原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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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
原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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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变更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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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变更后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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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变更原服务项目的申请人,应提供参加相应变更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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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或申请人签名捺手印。
六、所需中介服务
参加网络培训或者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食品销售经营者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管理人员培训;餐饮服务经营者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
七、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4楼
办事窗口: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4楼B4区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卫生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乘车方式:乘坐2路车即可到达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九、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审批结果及送达
审批结果:《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4楼B4区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卫生窗口)
十一、咨询及监督渠道
办理事项负责人:蒋文英、张朝喜
咨询电话:0875-2239929,咨询地址: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4楼B4区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卫生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875-2193000,投诉地址: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4楼B6区监督投诉窗口
十二、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1.隆阳区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yn.gov.cn/bsly/home
2.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lyq.bszwzx.com)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隆阳区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yn.gov.cn/bsly/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