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2月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汇报

索引号
01525699-X-/2022-0725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7-25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持续深化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卫生健康部门涉及5个事项,我局认领了5个事项。并按要求推行告知承诺制。一是制定了告知承诺制模板及办事指南并在政务服务大厅摆放。二是现场告知群众已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仍然按照正常申请程序提交证明材料。自2021年以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件共691件。其中,2022年1月至2月合计办理187件。从2月1日至2月28日,隆阳区收到医师首次注册1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人, 医师重新注册申请0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0人;收到护士首次注册36人、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6人,收到护士延续注册69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69人,合计106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一些管理相对人还不知晓医生护士执业注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开展。

二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有效减少了办事流程,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但承诺后续的监管体系还不完善,无法验证承诺的真实性。

三是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失信人员缺乏惩戒制度。医师执业注册及护士执业注册的健康体检是从事医疗行业的基本条件,也是对病人健康负责的基本保障,若有患传染病的注册了医师或护士从事医疗行业则会危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意见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尤其是到医学类院校进行宣传,让拟报考的医学生和护理学生知晓告知承诺制办理流程,同时在医疗机构中进行宣传,让医护了解相关业务流程。

一是建议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监管制度及惩戒制度。

二是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使各部门业务平台与信用监管平台信息可以共享。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