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涉林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97-3/20260722-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7-22

局属各股室、站、所、场:

根据《隆阳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隆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林草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我局制定了《2026年度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本工作方案为区级抽查方案,请局属各股室、站、所、场严格按照《2026年度隆阳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工作。

二、根据年度内同一领域某个站所已开展检查(除临时性检查外),该领域其他层级针对同一检查对象同一事项不再进行检查等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局属各股室、站、所、场在开展检查时应加强联系对接,针对同一检查对象同一事项不得多部门检查,各部门可以合并检查的应当合并开展检查,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有关要求。

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检查,落实检查审批、通知、出示证件、情况记录、结果告知等程序和“扫码入企”工作要求,规范开展检查。

四、规范检查行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各项要求,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办发〔2023〕17号)和《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云治省办〔2025〕1号)要求,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提高监管精准性和监管效能。



                                 保山市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22日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度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事项和内容

(一)抽查事项

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等检查(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二)抽查内容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和采伐林木情况。具体为:项目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确定的被许可人、地点、面积、范围、用途、期限等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是否按照要求完成更新造林、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

二、抽查检查时间

2026年4月—10月。

三、检查对象及抽取方式

(一)检查对象

2025—2026年取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或采伐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和组织。

(二)检查对象名单抽取方式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取检查对象,结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各类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总比例不高于行政许可总数的5%。

四、检查主体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五、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每个检查组至少有2名执法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应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森林、草原、湿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开展工作。

六、检查方式

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或者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七、抽查检查结果判定及录入公示

(一)抽查检查结果判定

结合检查情况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2025年版)》裁量基准判定检查结果。

(二)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

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所查事项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八、抽查检查结果分类处理

检查结束后,及时向被检单位反馈检查结果。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移交属地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