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六届三次会议第0603010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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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798377733/20240731-0001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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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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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7-31

关于对政协隆阳区次会议

06030101号提案的答复

 

虞哲委员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严格落实娱乐场所监管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文旅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隆阳区共有文旅企业190家,其中:文化娱乐场所76家(歌舞娱乐场所 65家、游艺游戏场所 11家),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30家,密室逃脱等新业态7家,营业性演出机构6家,电竞酒店12家,A级旅游景区18家,旅行社35家(总社12家,分社1家,服务网点22家),星级宾馆5家,旅游汽车公司1家。

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企业130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 65家、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30家、电竞酒店12家、星级宾馆5家,禁止接纳未成年人;游艺游戏场所 11家,游艺区可接纳未成年人,游戏区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密室逃脱、剧本刹等剧本娱乐7家,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禁止接纳未成年人。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隆阳区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隆阳区民政局,牵头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有56个成员单位,涉及娱乐场所的主要监管部门包括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根据《隆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清单》(隆未保办发〔20227号),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负责管理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室、娱乐场所、酒吧、宾馆等,重点查处治安、有偿陪侍等问题,督促住宿经营者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核查与报告制度。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督促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对上述经营者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夜市、烧烤店、酒吧等的整治,严禁其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接纳未成年人在店内喝酒,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娱乐场所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处罚。相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职能职责,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目标任务,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持续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未成年保护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部署和落实,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二级单位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扛牢工作责任,由行管股牵头负责,扎实推进未成年保护工作

2.严格把控审批入口。对申请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中的明确规定,在周边有学校、幼儿园的一律不予审批,对已经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因周边场地规划调整,增设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的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劝其改变经营地址或停业为校园周边创造健康安全的环境。2023新设立审批10家文化娱乐场所(歌舞娱乐8家,游艺娱乐1家,网吧1家),延续换证39家(娱乐经营许可38家,营业性演出许可1家),注销5家(娱乐场所5家),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备案13家。2024新设立审批文化娱乐场所8家(歌舞娱乐场所4家,游艺娱乐场所3家,网吧1),延续换证6家(歌舞娱乐所5家,游艺娱乐1),注销2家(娱乐场所2家),校外艺术类培训机构备案。  

3.落实常态化监管制度。一是按照“月度抽查、半年覆盖”的行业检查计划,抓好常态化的市场检查工作,持续在文化娱乐场所定期开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2023开展日常检查16、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4次,开展歌舞娱乐场所突击检查3次,发现接待未成年等违法行为2起,受理接待未成年举报1起,上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立案处理。2024年开展日常检查6次,组织和参与联合检查15次。二是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高考、中考、十一等节假日及重点时段每天安排至少2名市场值班人员,持续保持对文化旅游市场不间断的巡查和抽查。三是2024年认真落实“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开展电竞酒店专项检查1次,检查电竞酒店12家;参与“利剑护蕾 ”专项行动检查2次,检查KTV和酒吧24四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对接沟通,对日常监管发现违规经营情况及来人、来函投诉和举报移交线索,及时上报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调查处理。17月共上报接待未成年人、娱乐场所超时经营、无证经营案7起,目前已结案1起、立案调查2起,封停营业1家、约谈整改1家。

4.强化宣传和培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行业普法。一是通过召开会议开展宣传培训。2024年召开文化和旅游行业业主大会和“利剑护蕾”重点行业场所专项会议3场次,发放《保护未成年人法规汇编》等相关法规资料500份。二是在专题活动中开展普法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3世界读书日”“5·19中国旅游日”等专题宣传活动中开展文旅行业普法宣传7次。三是在行业检查中面对面普法。在检查歌舞娱乐、网吧、新业态、电竞酒店、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等文旅行业企业过程中,针对不同行业类别开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消防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300余次,要求企业负责人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坚决禁止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严格查验进入人员的身份信息,坚决杜绝“代替登记、人情放入、偷溜潜入”等情况,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经营。四是强化新媒体普法宣传。2024年通过“文旅隆阳”“隆阳区图书馆”“隆阳区文化馆”微信平台,发布防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未成年人保护、国家安全等普法强基宣传30余篇,进一步增强公民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在文旅行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营造良好的行业法治环境。五是利用态化开展的送戏下乡、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戏曲进校园、全民阅读推广、美影书画展等文化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用现代先进文化和优秀的传统文化抢占青少年思想阵地和精神阵地,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职能职责,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1.扎实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扎实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辖区中小学及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各类食品经营单位等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志不合法的食品。是否存在、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有无发布电子烟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向未成年销售烟酒行为等行为。

2.严厉打击“无底线”食品营销行为。通过“铁拳”行动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一是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工作相结合,同步推进,以校园周边200米区域内的餐馆、小卖部、为重点,认真开展检查。二是持续发放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识贴,各市场监管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进行发放、粘贴。三是强化协作,部门联动。联合公安、教育体育、文旅等部门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晚间中心城区烧烤店、夜市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性场所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行为,督促各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制品”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认真落实相关规定,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远离酒类食品。四是组织开展打击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销售违法行为工作。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区域开展大检查、大清理。五是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对违法经营者进行举报投诉,抵制违法经营活动,净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市场环境,致力保护未成年人“心”健康。2024年查办向未成年人售酒案5件,罚没6.3万元。

3.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在用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其使用情况,督促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特别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执法人员对游乐设施实现重点监管确保各项安全。

4.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引导。持续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食品经营户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的法律法规,使其知法守法,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同时,要求辖区内“美团”“饿了么”网络平台加大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宣传,要求其在酒类销售页面展示“不向未成年人售酒,18岁以下请勿购买酒类产品”“未成年人请勿购买酒类产品”等标语提示。

隆阳区不断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实现系统源头治理,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筑起健康安全的成长防线。下一步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及相关部门将一如既往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压实行业监管责任,通过依法许可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宣传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查处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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