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一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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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798377733-/2022-072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7-20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一次会议003号建议的答复

 

杨瑞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永昌街道学府社区高桥、大河两个小区无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共文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繁荣公共文化,不断满足群众的精神需要,既是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要求之一。加强中心城区文化建设,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市民素质的提高、维护中心城区社会稳定,促进中心城区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三五”期间,隆阳区不断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优化文化惠民工程,实现了文化事业的繁荣昌盛,为“十四五”全区文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条件。但是,受城市规划限制和财政困难的影响,很多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地还很缺乏,约三分之二的社区仍无独立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无免费开放场地,只能与社区办公场地共用,而社区内的各个小区更难以独立建设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市民只能就近选择到小区周边的公园、绿地及城市公共活动场所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免费开放场地不足,文化功能室设置不全,满足不了市民对文化生活需求的增长变化,已成为中心城区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的短板。

二、建议答复

   (一)根据《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2018号)精神,在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地范围内进行选址,按照《规划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第八条:“非盈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可按划拨方式供地,由用地单位及时提供非营利性质证明文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划拨工地手续。经向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咨询,建议中所提的两个小区中现有闲置空地,大部分未完成土地报批手续,暂无法使用。待该空地完成报批手续以后,再由永昌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建设用地审批、立项等前期工作后,实施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二)如文化活动场所能开工建设,隆阳区文化旅游局可视情况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同时,建议活动场所建设向教育体育等其他部门申请相关支持。

   (三)目前,建议小区居民可就近到永昌会堂广场、五洲国际广场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在此请您相信,只要是我局职责所在,就决不推卸责任,一定会从本职工作出发,认真履职,为隆阳区的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尽心尽力。

 

   (联系人:张晓炜  联系电话:0875-3067002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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