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二次会议第00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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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798377733/2023072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7-25

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二次会议第00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解决学府社区高桥、大河两个小区建设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繁荣公共文化,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精神文化,既是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目标,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加强中心城区公共文化建设,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市民素质提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隆阳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四五”以来,隆阳区持续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服务内容优化创新,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供给全面保障,实现了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但是,受城市规划限制和财政困难的影响,很多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场地还很缺乏,约三分之二的社区仍无独立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无免费开放场地,只能与社区办公场地共用,而社区内的各个小区更难以独立建设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市民只能就近选择到小区周边的公园、绿地及城市公共活动场所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免费开放场地不足,文化功能室设置不全,满足不了市民对文化生活需求的增长变化,已成为中心城区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的短板。

二、建议答复

(一)根据《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2018号)精神,在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地范围内进行选址,按照《规划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第八条:“非盈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可按划拨方式供地,由用地单位及时提供非营利性质证明文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办理划拨供地手续。经向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咨询,建议中所提的两个小区中现有闲置空地,至今为止大部分未完成土地报批手续,暂无法使用。待该空地完成报批手续以后,再由永昌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流程办理建设用地审批、立项等前期工作后,实施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二)如文化活动场所开工建成后,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70号),隆阳区文化旅游局可视情况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用于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等。

(三)若文化活动场所可以开工建设,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永昌街道学府社区提出的需求进行指导,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社区开展好两个小区的体育运动、健身活动开展。若文化活动场所暂时不能开工建设,建议永昌街道学府社区结合现有条件,充分规划 15 分钟健身圈,就近到永昌会堂广场、五洲国际广场开展文化娱乐活动,鼓励群众以跳绳、慢跑、“万步有约”等形式开展体育锻炼和健身活动。

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在此请相信,只要是我局职责所在,就决不推卸责任,一定会从本职工作出发,认真履职,为隆阳区的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尽心尽力。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717